必也是有原因的。
不多时,春兰笑着走了进来,后面跟着面红耳赤的夏荷。
从来少言寡语的春兰,破天荒地一边打趣一边进门。
“小姐,咱们夏荷换衣裳呢。”
“奴婢进去的时候,一床的衣裳摊着。还有这些年小姐赏的首饰,她一向不舍得戴,今日也都拿出来了。”
她身后的夏荷伸手捶了她好几下,“我就是见今日天气好,换身衣裳怎么了?”
顾清昭越过春兰看向夏荷,她今日穿了一身蜜合色暗花绫的袄裙,这还是前些日子她赏的料子。当时夏荷说,留着正月十五出去看花灯的时候穿。
还有头上那根簪子金镶宝石的梅花簪子,她赏给夏荷后,就没见她戴过。
但老话说,人靠衣裳马靠鞍,这话还真不错。夏荷本就生的好看,这一打扮,赶上一般人家的内宅小姐了。
“好看,都说女为悦己者容,夏荷这衣裳,是穿给谁看的?”顾清昭也顺着春兰的话,揶揄了一句。
本就脸色通红的夏荷,现在恨不得把头垂到地底下。
“小姐……奴婢……就是想着,穿好看点,别给小姐丢人。”
顾清昭抿了抿唇角,说的一本正经,“原来是这样,那既然咱们夏荷打扮的这么好看,就先不去看林掌柜了。今日我带你们出去逛铺子,也不可惜这身衣裳。”
夏荷知道她故意这么说,跺了跺脚,“小姐!”
顾清昭笑着起身,“走吧,不逗你了。”
夏荷的心思,昭然若揭,顾清昭自然也看得出来。
只是想起林守望的志向,她心里叹了口气。
夏荷是她的人,她当然觉得她好。人漂亮,做事心细,性子又温柔。
但林守望志在仕途,前世他是中举后娶的亲,听说是一位读书人家的小姐。
她心里的顾忌,并未跟夏荷说。
喜欢一个人,本身就是件很美好的事。
哪怕两人的缘分,最后只停留在喜欢。
林守望住在城东,是赁的大杂院里两间屋子。
巷子狭窄逼仄,马车都只能停在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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