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后已经形成一套相对完备的旧法,奴隶逃亡可以追索;奴隶斗殴、反抗,刑罚酷重。但夏后王室也会约束大贵族,不可随意滥杀奴隶用作人牲,王室重大祭祀才取用战俘人牲,这套制度是中原百年积累而成。
远方方国承认夏后为天下共主,履行朝贡、随征的义务,内部依旧是部族首领自治,夏王室不直接干预其内政。
铁杆亲附方国,豕韦、顾、昆吾,恪守夏的礼制,贡赋从不缺漏,部族首领时常入老丘朝见不降。
东夷诸部部分部族按时进贡,也有远夷时而迟滞贡物。夏王不轻启兵戈,优先派遣使者责问,以威慑安抚为主,不愿再重演九苑那样的大战。
偏远小部族居于山林水泽,时叛时服。只要不主动寇掠中原,夏后便放任自生,不劳师远征。
上甲微攻灭有易氏已是往事,商族收获大批战俘、牧场与耕地,部族实力大涨,首领报丙守成,对内整肃部族,对外恭顺夏室,岁岁进献牛羊、皮毛作为贡赋,不敢僭越共主的权威。
子姓王族与异姓大族长构成商族上层。没有夏后那样成熟完备的刑礼法体系,制度偏原始松散。贵族占有大片牧场、土地,掌握大量自有易氏俘获而来的奴隶。部族大事由王族与各族长共同集会商议。对夏王恭谨,但是在自己的领地之内,杀伐赏罚,皆由本族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