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翊斯也撑着下巴,“我的吉他到了高三也许久没见天日了。”
陈浩南最激动:“我靠,绝佳装逼时刻。”
池屿勾唇:“行,那我接了,到时候一人五千。”
他望向温渺:“你也有份。”
温渺瞪大眼:“啊?我不会乐器啊。”
池屿捏她脸:“你当后勤。”
五人乐队成立了。
名字很简单,没有高深莫测,没有小众概念,十分接地气,就叫“伍仁”。
因为五个人,每个人都讨厌吃伍仁月饼。
池屿是主唱兼贝斯,周翊斯是吉他手,梁森键盘,陈浩楠架子鼓。
温渺老老实实当听众和后勤,时不时给少年们送上一瓶水。
每天,众人都会抽出一点时间去“亚洲铜”酒吧排练。
摇滚乐队,在小区内排练,实在是太扰民。
特别是陈浩楠的架子鼓,砸得十分用劲,就跟是他杀父仇人一样。
排练完,帮亚洲铜老板打扫完卫生,一群人浩浩荡荡回池屿家吃火锅。
那个冬天,温渺吃火锅都要吃吐。
但所有人包括池屿在内,都是厨房废物,只能做最简单的火锅。
年前,音乐节如期举行。
在草坪上搭了简易舞台,已经提前排练过两次。
演出当天,每个人都翻出了最摇滚的衣服,皮衣,铆钉牛仔裤,骷髅头项链……仿佛穿得越格格不入,就能更与众不同,脱离世俗。
陈浩楠还与时俱进,悄悄打了个眉钉唇钉,破洞牛仔裤要掉不掉的,清秀的脸硬是多出几分冷傲的戾气。
池屿和周翊斯就不说了,先天条件摆着,个高腿长,五官立体。
只有梁森一个人还是老实人的样子。
温渺看着一身黑的四个人,又扫了一眼自己的毛茸茸兔耳朵外套,都不好意思和他们一起坐地铁。
这四个人,不管走到哪都是一道靓丽的风景线,站一堆,身边肯定没人敢靠近,自动隔开一个区域。
温渺听到有小孩小声说他们是非主流,她没忍住笑出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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