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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80章 建军(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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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厂在古代称作军器监,自古以来早有存在。

    早在‘春’秋时期,国君已开始设官统一管理兵器制造部‘门’。《考工记》记载,周王设“司空”,“掌营城郭,建都邑,立社稷宗庙,造宫室车服器械,监百工”。战国时期,兵器主要由各国府库附属的作坊制造,设造者、主造者、监造者三级管理,兵器上常要题铭,以考核兵器的质量。秦由管理宫廷事务的少府掌管兵器制作。汉少府中有职官“考工令”,主作兵器。

    汉武帝元狩四年(公元前119)实行盐铁官营,在全国设铁官49处,冶铸兵器及农具。为了加强兵器的管理,汉制诸侯王不得‘私’作兵器,民间若‘私’铸铁器,要处“左趾”(用铁钳束住左趾)的刑罚。北周建德四年(575)置军器监,首创在中央一级设置独立的兵器制造业的管理机构。隋仍置少府监,领尚方,掌兵器制造,下辖甲铠署、弓弩署。

    唐却承继了北周的建制,于唐高祖武德元年(618)设军器监,领甲坊署、弩坊署。据唐官修的《唐六典》记载,国家有制造兵器的统一标准。

    不管是成立军器监,还是什么军工厂,不过是换一个名字罢了,但是让所有人不理解的是,李烨竟然把一些军工厂应该做的事情,包给商贾进行生产,而且采用招标竞价的形式,这不是把国家利器让贩夫走卒知道了吗?

    李烨对此却不以为然,首先军工厂只要是研制和生产重要装备的部‘门’,不可能拥有大批工匠,战时还好说,可是在和平时期,国家不需要大规模制造武器的时候,这些工匠的存在还有什么意义。

    只保留最重要的部‘门’和生产线,比如火‘药’作坊、火枪研制和主要部件的生产组装线,还有就是一些秘密的军事装备研究基地,这些不能被外人窥视。

    其他的武器装备,比如普通的刀枪、盾牌、盔甲等等,就算李烨再怎么保密,也不可能防止民间制造,李烨要的是制约和管理,而不是什么事情都亲力亲为,搞的就像后世的国企一样,大企业小社会,应该只管生产的企业,竟然生老病死、求医问‘药’、上学养老,能管的都管,不能管的也管,到最后什么都没有管好。

    虽然遭到了众人的反对,但是李烨还是力排众议,强力推行这项军工厂加盟制度,那些愿意参与到军用装备生产的商贾和作坊,必须跟王府中的军事参谋部签署一份保密合同,在未经王府参谋部允许的情况下,不得向任何人提供军事装备的技术、制造设备、工匠和一切原材料的相关技术,更不允许将军用物资卖给王府以外的军队使用,如果发现不仅要撕毁合同,更要以叛国通敌谋反罪论处。

    如此严苛的条例,并不能阻止商贾和王府合作的热情,尤其是以前早就跟李烨有过多年合作的商贾,更是把李烨的军需订单,当成了自己工厂最重要的利润来源。

    马车作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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