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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66章 跳楼大甩卖(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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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士,工商之子世为工商”、“工商杂类,不得预于士伍”的禁令逐渐丧失其存在空间,越来越多的民众投身于繁荣商业贸易之中,“客行田野间,比屋皆闭户。借问屋中人,尽去作商贾”,官员也不可以做生意,但是暗地里还不是有大批的官shanggōu结。

    唐代商业的繁荣与城市的繁华也有密不可分的关系,都城长安,东西两市有二百多行,此外,各道州府以及水陆‘交’通要道上的通商口岸乃至一些县治村镇,都有相当发达的商业店铺。其中有些城市的繁华程度,并不亚于长安。宋人洪迈曾这样描绘当时扬州的繁华:“唐世盐铁转运使在扬州,尽斡利权,判官多至数十人,商贾如织,故谚称扬一益二,扬为一而蜀次之也”。

    在这种相对宽泛的社会大环境下,唐代‘妇’‘女’广泛参与社会经济活动,并成为社会经济活动中一个不可轻视的社会群体。她们敢于从事社会经济活动,并承担着生活的艰辛,卢仝《寄赠含曦上人》中就有“商贾‘女’郎辈,不曾道生死”的诗句,既道出了‘女’商人的艰辛,也反衬了她们勇于面对困苦的气概。

    唐代‘女’商人所独自经营的商业范围大致集中在投资资本相对较小、经营风险小且适于‘女’‘性’经营的服务行业,如餐饮业、旅馆业、短途客运行业、织造业等。

    就唐代‘女’商人本身来讲,她们自身具有如下几个特点:首先,从她们的年龄来看,大多比较年长。如洛阳的高五娘嫁了两个丈夫,年龄应当不小;东都卖履的老‘妇’也是年暮之人等等。其次,从她们的婚姻家庭来看,一般是孤寡之人。如康州悦城县绩布为业的寡‘妇’温。再者,这些‘女’商人所经营的商业成本较低、商业规模较小、商业场所比较固定。大都集中在相对安全、稳定的城区市镇中间,尽管这里的商业活动比较频繁、便于‘交’易,但这与‘女’‘性’所特有的生理心理特点可能也有一定的关系。

    总之,唐朝兼容开放的社会风气、商业贸易的兴盛都是唐代‘女’商人存在、兴盛的必要条件,在某种程度上推动了唐朝‘女’商活动的发展,并为唐朝‘女’‘性’群体的社会社‘交’活动提供了宽泛的社会背景;反之,唐朝‘女’‘性’广泛积极参与社会商业经营‘性’活动的行为,也反衬了唐朝社会文化的豁达。

    唐朝是古代‘女’‘性’群体在社会经济活动中最璀璨的年代,并为后世‘女’‘性’从事商业活动奠定了基础。尽管唐代的‘女’商人并未形成一定的规模,经营范围、经营内容都和男‘性’群体无法相提并论,但是其在文化内涵、‘女’‘性’角‘色’的社会意义上,唐朝‘女’商更被赋予了某种更深的社会意义。

    叶婉和杜芸身上都有这个时代‘女’‘性’商贾的明显特征,都是丧夫之人,丈夫留下一笔产业需要打理,在这种环境下,‘女’商贾利用自身的顽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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