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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章 凌晨四点,有人在挖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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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久的随葬品越容易有时间价值。”

    “有依据?”

    “没有。”

    “那也挖?”

    “有人信。”

    四个字。

    够了。

    陈默看向被挖开的土。

    鞋底全是泥。

    风吹过来。

    有股潮湿的土腥味。

    一名年轻警察从里面出来。

    脸色很差。

    “抓到两个。”

    “还有一个跑了。”

    “说什么?”

    “他们说不是盗墓。”

    警察自己说着都气笑。

    “说是救命。”

    其中一个嫌疑人家里有孩子重病。

    商城里治疗商品要十五年寿命。

    他舍不得自己卖。

    又没钱买代购。

    昨天刷到“老东西能换命”。

    晚上就跟人来挖。

    陈默听完。

    没有像想象里那样立刻觉得恶心。

    第一反应反而是:

    十五年。

    如果孩子真病到那个份上。

    一个父亲会做什么?

    这个念头冒出来以后。

    他自己沉默了。

    理解不代表对。

    可世界一旦把命变成可以找、可以买、可以抢的东西。

    很多原本绝不会做的事。

    都会突然多一个理由。

    天亮前。

    跑掉那个人也抓到。

    旁边树林里。

    摔断脚。

    身上还背着一个装旧银饰的袋子。

    人抬出来时。

    一直喊:

    “我没想发财!”

    “我真是救人!”

    没人理。

    那个被挖祖坟的老人冲上去。

    差点动手。

    儿子死死拉着。

    一边是别人家的孩子。

    一边是自己父亲的坟。

    谁都觉得自己的理由最大。

    回程。

    梁启明开车。

    陈默坐副驾。

    天已经有点亮。

    “你在想什么?”

    “想第一天。”

    “什么第一天?”

    “商城出来那晚。”

    陈默看窗外。

    “我要是没看见17分钟。”

    “可能已经卖了25年。”

    梁启明握方向盘的手没动。

    “所以?”

    “所以刚才那个人挖坟。”

    “我骂不出来。”

    梁启明沉默。

    过了很久。

    “我能。”

    “你骂。”

    “畜生。”

    说得很干脆。

    陈默看他。

    梁启明继续开车。

    “有理由也不能刨别人爹。”

    “他孩子病了是他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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