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准备。
处理完一只鸡,想去拿另一只,尝试了好几次,小灰就是咬着不放。
周小麦尝试和它沟通:“商量一下,鸡给你也咬不动,要么你撒口,我炖好了分你两只鸡头和两只鸡屁股?”
显然,周小麦的沟通无效。
小灰正眼都没给她!
水一会凉了烫鸡毛就没那么好拔。
周小麦索性用了点力气,直接把小灰拉开扔到一边去。
“大姐姐,你轻一点,别把小灰摔疼了。”
“小猫小狗没那么娇气,都是咱们人类自己想当然!”
喜欢狗,但是周小麦不溺爱狗。
该吃吃,该喝喝,正常养,她可干不出很多末世单身独居女孩,自己舍不得吃喝,把吃的省给宠物,一点磕碰夸张的不得了。
养狗,一来提供情绪价值,二来她这里确实需要个看门的,最好凶悍一点。
毕竟附近人太少,即便锁上门,也是防君子不防小人。
狼犬,正好合适!
萧青山从县里卖猎物回来已经天黑,路过周小麦家门口,闻到了一股浓郁的鸡汤香味。
转头看向院子,周小麦和周小冬两姐妹正在吃饭。
萧青山抬步继续往家走。
须臾,又折了回来,推开院门。
“还有饭吃吗?”
脸皮薄,怎么追求姑娘?
周小麦背对着院门坐, 头也不回:“想吃的话自己盛。”
萧青山把麻袋放下。
周小麦有个习惯,吃饭之前会打一盆水放在伙房门边,就是给洗手用的。
而萧青山早适应了她这个习惯,先去洗手再碰碗筷。
“以后别给我送鸡,我想吃的话,可以去县里买。”
萧青山端着米饭坐上桌:“你不是说野鸡更好吃,也更有营养吗?”
“偶尔吃吃还行,经常吃的话,野鸡没肉,不如杀大公鸡红烧。”
“两只也不够吃?”
周小麦白了他一眼:“你傻不傻?两只野鸡比一只大公鸡贵,应该把野鸡拿去卖钱。”
一只野鸡卖给酒楼,个头没家养的鸡大,却要多值十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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