脸上的表情没变,心里头却在掂量。
他问了一句,“谁?”
夏金凤盯着李二狗的眼睛,“魏向东,天上人间的老板。这个场子是他的,这一整栋楼都是他的。不光这个,城南还有两家夜总会、三家洗浴中心,城北还有个物流公司。黑白两道,谁见了他不叫声魏爷?”
李二狗没说话,听着。
“你知道他是什么人吗?”夏金凤的嘴角翘起来,可那笑容里头没有笑意,只有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苦涩,“他十五岁出来混,二十岁手上就沾了人命。三十岁那年,一个人拎着把砍刀,从城南砍到城北,把跟他抢地盘的三个人砍进了医院,自己身上挨了七刀,愣是没倒下。”
她顿了顿,目光从李二狗脸上移开,落在茶几上那杯凉透了的茶上,像是在看什么很远的东西。
“现在他四十多了,洗白了,不做那些打打杀杀的事了。可你知道的,这种人,越是不动刀枪,越可怕。他一句话,能让一个人在城里消失得干干净净,连个水花都溅不起来。”
夏金凤把目光收回来,重新落在李二狗脸上。
“你现在还觉得,你勾引他的女人,是件好玩的事吗?”
李二狗听完,沉默了几秒。
他脑子里头转得飞快。
魏向东,天上人间的老板,黑白通吃,手里有人命,一句话就能让人消失。
这要搁在以前——搁在他还是村里那个老实巴交的李二狗的时候。
他听完这些话,估计腿都软了,二话不说就得跪下来喊“夏姐饶命”,然后连滚带爬地跑出去,这辈子都不敢再踏进天上人间半步。
可现在?
他心里头非但没怕,反倒有一股子说不清道不明的火苗子“噌”地一下蹿上来了。
那股子火苗子不是愤怒,也不是冲动,是——好胜心。
对,就是好胜心。
他现在是修仙的人,身上有红尘同修诀,一拳能打碎石头,一口气能憋十几分钟,一个女人见了他就腿软走不动道。
这样的人,还怕一个黑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