霜从夜里下来的。
不是雪。是霜——薄薄一层,覆在御马场腾出来的空地上,白晃晃的,踩上去有脆响。杨旷的靴底碾过去的时候,那层极薄的冰壳碎裂的声音传到耳朵里,像有人在极远的地方折断了一根细骨。他低头看了一眼——靴尖上的霜化了,洇出深色的水痕。冬天的霜跟雪不一样,雪是盖上去的,霜是从地里长出来的,像体温从泥土里蒸出来,遇冷就凝成了白。
杨旷没带仪仗。两个亲兵跟在身后三步远——杨林的人,刀出鞘半寸。不是防溃兵,溃兵连刀都没有了,没什么好防的。是防有人混在溃兵里。萨水败退之后,长安城里什么人都有,散兵、逃户、游手、刺探,八百个溃兵的营地就像一锅煮开了的粥,谁也分不清里面滚的是什么豆子。
御马场在长安城东北角,原本是养御马的地方,现在马都调去辽东了——活着回来的没几匹。空出来的马厩改成了兵舍,草料房改成了伙房,条件很差,但比露宿强。杨旷走到营门口的时候闻到了一股味道——不是马粪味,那早就被冲干净了,是粥的味道。小米粥,加了豆子,稠得筷子插上去不倒。是杨旷让苏威从太仓拨的粮,每天两顿,管饱。萨水退回来的人,最怕的不是冷,是饿——他们在溃退的路上饿怕了,饿到啃树皮、煮皮带、把马鞍上的皮革切了煮汤喝。所以杨旷下达的第一道命令不是操练,不是点卯,是吃饱。
他到的时候,兵们刚起来。有人在用柳树枝刷牙——咬一头,嚼出丝来,顺着牙缝刮。有人在蹲坑,哼哼唧唧的。有人蹲在伙房门口端着碗,一边吹一边往嘴里塞。看到他来,第一个反应不是跪,是愣。他们见过皇帝一次,那天在朱雀大街上骑马进城,不坐辇。那天的记忆像一块烧红的铁烙在脑子里——三十万大军出去,几千人回来,长安城门关着不让他们进,是皇帝骑马把他们领进去的。但那是一回事,皇帝出现在军营里又是一回事。皇帝不该出现在军营里。皇帝该在太极殿的龙椅上坐着,身边围着太监和宫女,闻着龙涎香,喝着冰镇酸梅汤。
可现在皇帝站在他们面前,穿的不是龙袍,是常服,深青色,靴子上沾着霜。两个亲兵跟在后面。就这样。没有仪仗,没有太监,没有宫女。连随行的侍官都没有。
“都起来。“杨旷说。声音不大,但营地里所有人都听见了。
兵们稀稀拉拉站起来。有的还提着裤子,有的嘴里还叼着柳树枝,一个蹲坑的被同伴拽起来,裤腰带都没系好。狼狈。但没人跑。他们不跑,不是因为见了皇帝不敢跑,是因为这半个月吃饱了、睡暖了,身上那股子溃兵的丧气消了一些,骨头里又有了一点硬的东西。
杨旷往他们中间走。他走得慢,一步一步,靴子踩在霜上,咔嚓,咔嚓。眼睛在扫。
不是看谁高谁壮,不是看谁站得直——这些都不重要。他在看眼睛。
前世在陆战队选侦察兵的时候,团长教过他一句话。团长是个矮个子,四川人,说话带椒盐味儿:“不要选最能打的,能打的人遍地都是。选最能看的——能看的人,一百个里出一个。“
能看。不是视力好。是注意力。是你从他身边走过,他能记住你靴子上有几个泥点、你刀鞘的皮革是新是旧、你走路的时候重心偏左还是偏右、你说话的时候眼睛往哪飘。这种人天生是斥候。前世部队里管这种人叫“情报资产“——一个能看的人,比十个能打的人值钱。因为能打的人解决的是已经发生的问题,能看的人解决的是还没发生的问题。
杨广的记忆里也有斥候,但隋朝的斥候跟杨旷说的不是一个东西。隋军的斥候是前哨——骑马跑在队伍前面,看见敌人就回来报。他们看的是“有没有敌人“,不是“敌人是什么样“。杨旷要的斥候不一样。他要的是深入敌后、长期潜伏、观察、记录、活着回来的人。前世叫侦察兵,或者更准确地说——情报员。
八百个人。他走了半炷香。从第一排走到最后一排,来回走了一圈。八百双眼睛,有的亮有的暗,有的清醒有的茫然,有的看他有的看地。大多数人不知道他在干什么——皇帝从你面前走过去,你能干什么?站直了,别动,别抖。
然后他站定。
“刚才朕从你们中间走过去,“他说,声音平,像在说一件无关紧要的事,“你们都看见了朕。“
兵们点头。不知道他要干什么。
“现在——你们告诉朕,朕的左手,戴没戴扳指?“
八百个人,安静了。
这个问题太怪了。皇帝来军营,不问吃的好不好,不问穿的暖不暖,不问还能不能打仗——问左手戴没戴扳指。这跟当兵有什么关系?跟打仗有什么关系?跟萨水有什么关系?没人能把这些东西连在一起。
没人说话。
过了三息。有一只手举起来。在人群中间偏左的位置,不高,举到肩膀,犹犹豫豫的。
“你说。“杨旷指他。
那是个年轻人。十九二十岁的样子,瘦,颧骨高,眼睛不大,但聚光——不是那种瞪大了的聚光,是瞳孔收得很紧的那种聚光,像把所有的光都压在一个很小的点上。杨旷在夜战里见过这种眼睛,狙击手和观测手才有。
“回……回陛下。没戴。“
“为什么?“
“陛下左手搁在腰带上,拇指露出来了,没扳指。右手……右手在袖子里,看不见。“他说得很快,像怕说慢了就忘了。但条理清楚——先左手,后右手,先看见的,后没看见的。没有多说一个字,也没有少说一个字。
杨旷看了他一眼。“你叫什么?“
“回陛下。小的……卒长周宁。“
“周宁。“杨旷念了一遍。“萨水下来的?“
“是。“
“哪个营?“
“右骁卫。辎重营。“
辎重营。不是战兵,是管粮草的。杨旷在心里记了一笔。管粮草的人细心——这不是天分,是职业训练出来的。一袋米多少斤,一车能装多少袋,走一天吃多少粮,哪个营多领了哪个营少领了,错一个数全队饿肚子。辎重营的人天天跟数字打交道,数字逼着他们把眼睛练细了。一个辎重营出来的卒长,比战兵营的伍长更会看细节——因为细节要命。
“还有谁?“杨旷问。“还有谁注意到了?“
又举起两只手。
一个老兵。四十多岁,缺了半根手指——左手小指,齐根断的,伤口已经愈合了,但愈合得很丑,疤痕凸起,像一团揉皱了的面。脸黑,不是晒黑的那种,是像一块烧过的炭,从里到外都黑透了,黑得发亮。杨旷见过这种黑——长期暴露在极端环境下的人,皮肤会产生色素沉着。风沙、日晒、冻伤、反复愈合,一层一层叠上去,脸就变成了这个颜色。
“你说。“
“回陛下。没戴。“老兵的声音哑,像砂纸磨木头。“不仅没戴扳指——陛下左手拇指,有个茧。在指节内侧。“
杨旷的瞳孔缩了一下。
这个人,看到了茧。
前世二十年的握枪生涯,在他左手拇指内侧磨出了一个硬茧。杨广的身体本来没有这个茧——杨广拉弓,茧长在右手,不在左手。但穿越过来之后,杨旷天天握刀、握笔、握缰绳,用的是杨旷的习惯,不是杨广的习惯。三个月,茧又长出来了。薄,但有。隔着三步远,这个老兵能看见他拇指上一个薄茧。
“你叫什么。“
“回陛下。杨铁。“
杨铁。杨旷记得这个名字。第十一章,在左骁卫的营里。八百人剩四十的那个老兵。一遍遍磨一把从死人手里捡来的刀,磨刀的声音像在哭。是他。
“第三个。“杨旷看向另一个举手的。
第三个人年纪更小。十六七的样子,娃娃脸,还没长开,颧骨上还带着婴儿肥。但眼睛不像孩子——黑眼珠特别亮,转动的时候很快,像鸟。杨旷心里蹦出一个词:鹰隼。这种眼珠转动的方式不是人特有的,是猎鹰特有的——视野宽、扫描快、锁定准。
“我……我也看见了。“声音细,像个姑娘。“陛下左手没扳指。右手……右手有。右手的扳指是玉的。白的。有一道纹。“
杨旷抬了抬右手。
右手的扳指是杨广的。羊脂玉,内侧确实有一道细纹——杨广打猎的时候磕的,磕在马鞍的铁扣上。很细,不仔细看看不见。隔了三步远,这个娃娃脸的小子看见了扳指内侧的一道纹。
“你叫什么。“
“回陛下……豆卢……豆卢飞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