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寄雪觉得周含章的审美,可能有待提高。
要不是要住在深山里一段时间,她的爱美程度,几乎是不会穿上军大衣的,又重又臃肿。
说句臭美的。
要不是她长得漂亮,人又高挑,这军大衣穿在身上,才增添了不少美感,这也不代表厚重的外套是漂亮的,是她本人好看好吧。
孟寄雪心想,万一周含章一直都这审美,难不成她都要穿成这样去勾引他么。
光是这么想想,孟寄雪都有点受不了。
她忍不住道:“小叔,女同志都爱漂亮,你在部队里时间久,没见过什么女同志,所以才觉得我这么穿好。”
周含章瞥了她一眼,“部队里也不是没有女同志,她们都这么穿。”
孟寄雪哦了一声,“那就是你看多了,看习惯了,所以不习惯别人不穿军大衣,而且但凡是私底下,女同志能穿呢大衣的,肯定不会想着穿军大衣的,不说女同志了,你看明达哥,他可是在友谊商店里上班的,最时髦的地方,不也穿着呢大衣么,这说明大家都觉得呢大衣更好看。”
周含章目视前方,淡淡道:“你现在再去问问你明达哥,是愿意继续穿着呢大衣,还是军大衣。”
闻言。
孟寄雪看了一眼前面,正在到处抱团取暖的周明达,整个人冻得看起来年轻了不少,毕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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