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是打字。
用键盘打字,速度是别人的五倍。
他低头看着自己搭在键盘上的手指,想起今晚她递给他那本手绘画册时说的话——“这本画册我画了整整一个星期,每一页都是一个故事,每个故事里都有你。”
她用彩铅和画记录了他和她之间的所有事。
那么他呢?
他可以用文字写下来。
他有过目不忘,能记住从婴儿时期到现在的每一个细节。
他有了键步如飞,能把想到的所有内容同步打到屏幕上。
他有她送的银灰色毛笔、青田石印章、石镇纸。
他有她给的每一颗糖、每一张糖纸、每一幅画。
他还有今晚她靠在他肩膀上睡着前嘟囔的那句“九岁生日也要一起过”。
他打开电脑,点开一个空白的文档。
光标在屏幕上一闪一闪,像初雪那天落在她睫毛上的雪花。
他把手放在键盘上,深吸了一口气。
指尖落下,第一个字出现在屏幕上。
“言秋是被一泡尿憋醒的。”
他停了一下,看着那行字,忍不住微微弯了弯嘴角。
对,就是这样!
或许还能发在平台上挣点零用钱。
从哪一天开始写?
言秋想了想,决定从他们出生的那一天开始写。
写他重生回婴儿时期,到搬家到南京和她住门对门。
写她送他的每一条围巾、每一支护手霜、每一颗小兔子糖。
写那个皱巴巴的小婴儿第一次攥住他的手指,黑葡萄似的眼睛盯着他,好像在说“我认识你”。
他把手重新放在键盘上。
键步如飞的技能在这一刻悄然生效——他的手指在键盘上流畅地移动。
指尖与键盘之间仿佛不存在任何障碍,脑子里想到的画面同步转换成文字,流淌到屏幕上。
他写过毛笔字,一笔一画都需要耐心和控制力,但打字不一样。
打字更快,像呼吸,不需要停顿。
所有的画面都从记忆深处涌出来,清晰得像昨天刚发生。
他的指尖在键盘上飞快移动,屏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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