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会发麻。
顾霆琛拿起这把枪,直接走到宋千夏面前。
“拿着。”他把枪递了过去。
宋千夏看着那把冷冰冰的凶器,眼角疯狂抽搐。
这活阎王绝对是故意的!
那么多轻巧的枪他不选,偏偏挑了这把震手腕的重型手枪!
“顾队。”宋千夏哭丧着脸。
“我现在申请转文职还来得及吗?我觉得户籍科的盖章工作非常适合我。”
“来不及。”顾霆琛吐出三个字,冷酷无情。
他直接把枪塞进宋千夏的手里。
那熟悉的金属触感和重量传来。
宋千夏甚至不需要看,就知道这把枪弹匣里装满了实弹,大概一点二公斤重。
但她表面上却装作拿不稳的样子,手猛地往下一沉。
“哎呀好重好重!”宋千夏双手捧着枪,像捧着一块烫手的山芋。
“顾队,这玩意儿太沉了,我根本举不起来啊。”
顾霆琛就这么静静地看着她演戏。
他太清楚这丫头有多能装了。
在化工厂那次,她徒手攀爬六楼外墙,动作利落得像一只黑豹。
现在连把一公斤重的枪都拿不动?
骗鬼呢。
“拿不动就练到能拿动为止。”顾霆琛指着最边缘的五号靶位。
“去那边。打完这一个弹匣再吃午饭。”
一听到午饭两个字。
宋千夏的软肋被瞬间击中。
“打完就能吃饭?”她眼睛一亮。
顾霆琛点点头。
宋千夏叹了口气。
行吧,不就是打枪吗。
大不了我待会儿全打到天上飞的鸟,一枪都不中。
这样既能证明自己是个废物,又能赶紧去干饭。
完美。
宋千夏抱着那把重型手枪,不情不愿地朝着五号靶位走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