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敲一行代码。
现在居然沦落到被一个基层小警员呼来喝去的地步。
这落差,比从珠穆朗玛峰直接跳进马里亚纳海沟还要大。
宋千夏抬头环顾四周。
入眼的是几个穿着制服的警察正在拉警戒线。
不远处停着好几辆闪着红蓝警灯的警车。
旁边还有一辆写着“现场勘查”的面包车。
几个穿着白大褂、戴着口罩手套的人正提着箱子在现场进进出出。
这就是警局的日常案发现场。
换做以前,宋千夏要是看到这种阵仗,早就跑得连影子都没了。
毕竟她身上背着的通缉令,打印出来能绕地球三圈。
可是现在,她不仅不能跑,还得跟着这群人一起去查案。
这就好比你是个偷瓜的猹,一觉醒来发现自己变成了守瓜的闰土。
手里的钢叉还得用来去叉别的猹。
简直离谱他妈给离谱开门,离谱到家了。
不过,既来之则安之。
宋千夏从来不是一个喜欢自怨自艾的人。
既然上天让她重活一次,那她就好好活着。
反正前世那种刀口舔血、每天提心吊胆的日子她也过腻了。
现在这份工作挺好,体制内,有五险一金,还包分配住宿。
最重要的是,谁能想到堂堂千面会藏在公安局里?
最危险的地方就是最安全的地方,这简直是完美的隐藏身份。
宋千夏在心里默默给自己定下了一个小目标。
从今天开始,她要当一个安分守己的废柴小警花。
每天准点打卡上班,一到下班时间立刻百米冲刺走人。
有活就慢慢干,遇到危险就躲在后面。
绝不出风头,绝不惹事。
闲着没事就去局门口买杯珍珠奶茶,坐在工位上摸鱼看报纸。
等实习期一过,混个转正,这辈子就这么安稳地躺平了。
想到这里,宋千夏的心情突然变得无比轻松。
她抱着资料,慢悠悠地走到警戒线边缘。
找了个不起眼的角落,把资料往旁边的高台上一放。
然后从口袋里掏出纸笔,开始装模作样地找现场的群众做笔录。
“大妈,您刚才看到什么异常情况了吗?”
宋千夏拉住一个正探头探脑看热闹的大妈,语气温和地问。
大妈一听警察问话,立刻来了精神,唾沫横飞地讲了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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