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进门后,看到关于门外的最后一幅画面。
他们……
非但不怕黑暗,更不怕湮物。
甚至,他们把湮物当成了可以顺手赚取外快的机会。
好厉害!
这是陈彦第一次从内心里,羡慕另一种人。
老实说,哪怕曾经的陈彦生活困苦,并且也见过一些可以活得比较滋润的人,但是他却很少真正的去羡慕。
一直以来,他的想法都是过好自己的生活。
让他向往的,是那些美好的生活本身,而不是过着优渥生活的人。
可此时,他的内心中,有一种很强烈的想法。
那就是……
成为那样的人。
这,才是真正的无惧黑暗。
“那种级别的装备,没个三五十万下不来。”
魏晋看出了陈彦的心思,在车子停好后,淡淡的说了一句。
陈九江则是泼了盆冷水:“就算是有了那种装备,本身素质不过硬,经验不够丰富,敢这么往黑暗里冲,也一样活不了。”
“他们身上穿的,是墨衣吗?”
陈彦好奇的问道。
当时他在霍魁办公室里,看到过墨衣。
只是没有穿在身上。
而在他的记忆里,墨衣是通体黑色的,而眼前这两人所穿的衣服……
是发着光的。
最重要的是,按照霍魁的说法,墨衣的作用是让湮物将穿着者误认为是同类。
可那两个人……
“那叫炽鳞。”
霍魁也已经下了车,接着陈彦的问题回答道:“市场价二十万一套。”
陈彦仿佛打开了新世界的大门。
如果说墨衣的存在,是让人类可以相对安全的藏在黑暗,混入湮物,那么这种炽鳞,就是专门为了与湮物作战而存在的!
硬碰硬!
我不需要怕你。
你能杀死我。
我,也同样可以要了你的命!
“老霍,新鲜的脏东西,要不要?”
就在这个时候,光头也已经回到了“部落”内,那两扇门被关起来,这片目光所及的空间里,尽在光亮照耀之下。
他身后的两人摘下了贴合着头部的“头盔”,露出了刚刚藏在光芒之下的脸。
果然,一男一女。
很年轻。
尤其是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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