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都文化中心后台,连接舞台的昏暗甬道。
前方舞台的霓虹光柱切进昏暗的通道内,混杂着几乎要掀翻顶棚的震耳尖叫。
红姐跟在凌飞身后,死死攥着衣角,紧张得连呼吸都不敢用力。洛晓依也踩着高跟鞋,冷着脸跟了出来。
不远处的一号排练室门前,站着一个瘦削的身影。
看清那人的瞬间,红姐倒吸了一口凉气。
那是阿俊。
但这绝不是那个穿着西装、梳着精致背头、永远带着一抹忧郁微笑的“情歌王子”。
此刻的阿俊,头发凌乱,几缕被汗水浸透的发丝野蛮地黏在额角。他身上套着一件皮夹克,内搭黑色破洞T恤。
原本白净的脸庞此刻透着病态的苍白,但那双布满血丝的眼睛里,却烧着一股饿狼般要撕碎一切的凶光。
三天。
整整三天三夜。
阿俊被除了吃饭喝水和极短的睡眠,剩下的时间,全在死磕那首连名字都让他直打冷颤的歌。
第一天,他唱破了音。
第二天,凌飞一脚踹碎了他面前的谱架,指着他的鼻子骂他就是个跪久了的软骨头。
到了第三天,当他彻底抛弃那套流水线上的声乐技巧,全凭声带最原始的力量,声嘶力竭地撕裂出那个高音时,凌飞才扔给了他第一瓶水。
听到脚步声,阿俊猛地挺直了脊背,像一头出笼的野兽般转过头。
“凌哥。”
阿俊一开口,声音极度沙哑,带着砂纸摩擦般的粗糙颗粒感,哪里还有半点《江南》里的温润如玉?
凌飞上下打量了他一眼,随手从旁边工作人员手里扯过一把黑色电吉他,塞进阿俊怀里。
吉他很沉,阿俊下意识接住,手指因为极度疲惫和肌肉记忆,不受控制地微微抽动着。
“听着。”凌飞双手插在卫衣口袋里,目光如刀般盯住阿俊,“一会上去,把你身上那个该死的‘情歌王子’标签,给老子撕碎!”
阿俊后槽牙咬得死紧,重重地点头。
“外面那群人,正在用最廉价的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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