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帝把兔子从锦盒里拿出来递到他面前,他立刻双手抱住,抱住了便把脸埋进兔子的肚子上。
蚕沙在他脸颊下发出极细微的沙沙声,他大概是觉得那种触感很舒服,又把脸蹭了蹭。
抓住兔子的耳朵,往嘴里塞,那对耳朵是特意缝厚的,被他耳朵咬得湿漉漉的,兔子耳朵上那两抹淡粉被洇得更深了些。
他不松口,也不松手,就这样咬着兔子耳朵仰着脸看着皇帝,脸上是吃饱了奶之后那种满足的懵懂。
皇帝看着他那副傻样,心里那股子烦躁没有消,但他喜欢,她的儿子喜欢沈蕴宁做的兔子。
她伸手揪孩子的脸,他以为她在跟他玩,松开兔子耳朵,冲她咧嘴笑。
她把阿珩抱起来放在膝上,阿珩还抱着那只兔子不放。
“锦瑟,”皇帝说
“把那兔子拿去洗干净,晾干了再给他。”
她顿了顿,“以后皇后送的东西,都先查验,验完了就给七殿下送来。”
锦瑟应了一声,把兔子从阿珩怀里轻轻抽走,阿珩不满地“啊啊”了两声。
皇帝把他的布老虎塞回他手里,他低头看了一眼,又抬头看了看锦瑟的背影,大约是确认那只兔子没有被扔,才把老虎凑到嘴边继续啃。
皇帝靠在榻上,把阿珩连人带虎拢进怀里,她轻抚着他的发顶。
“小没良心的,怎么没见你这么喜欢我送的。”
皇帝把孩子往怀里拢了拢,下巴抵着他的发顶,望着烛火出神。
沈蕴宁这个皇后,是皇帝自己选的,沈家是她亲手扶起来的靶子,一切都在掌控之中。
唯独皇后对阿珩这份“用心”,阿珩对她的这份喜欢,不在掌控之中。
皇帝不喜欢这种失控的感觉,但她又不能把那只兔子扔了,因为她的阿珩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