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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4章 枪声、大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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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枪声响起的瞬间,大雾四起,平坦的水泥地上忽然升起大团大团白汽。

    汹涌的雾气只是瞬间,就吞噬了一切。

    所有人脸上的表情原本还在兴奋和惊恐中切换,下一秒,就变成了切实的惊惧。

    世上多的是叶公好龙之人。

    哪怕再振振有词,表示想进入副本——但当那种毛骨悚然的冷顺着小腿往上爬,不少人退缩了。

    诡异的白雾柔和地贴在皮肤上,冷意顺着脊椎骨一点点而下。

    所有人被“超能力”冲昏了的头脑,才忽然清醒。

    副本是会死人的。

    他们凭什么是不会死的那一个。

    然后像是多米诺骨牌,第一声尖叫响起来,人群如同失去头领的羊群般无序。

    “鬼来了!!”

    “跑啊!开抢了!”

    “副本里要死人的!赶紧走啊!”

    “打死人了!打死人了!”

    “别挤,踩到人了——”

    白雾能见度极低,就连电子仪器也通通失灵,还有好些人分不清方向,一头栽进绿化带。

    宋末坐在一辆公交车车顶,手里拿着根冰棍一点点啃。

    在她身旁,阿胭飘在空中,脚下放着一碗插了根白蜡烛的草莓冰淇淋。

    “大人,刚才那个官差可真威风。”

    阿胭扁着嘴巴跟宋末道,“就是有些可惜,火器弹打在地上,那只吊着一口气的糟老头子没死。”

    她从前还活着的时候,见过太多这种视人命如草芥的“大人物”。

    “沈家原先招待客人,夜里寒凉,就叫侍女吃下五石散,浑身发热,再替客人暖床。

    不过这些侍女吃多了药,都活不长。”

    阿胭长长的舌头舔了一口草莓冰淇淋,血泪“吧嗒吧嗒”往下掉:

    “还有更‘风雅’的,客人若是来了兴致,游湖射箭,就叫容貌姣好的小厮,脱得赤条条,再往湖水里撒金豆——”

    谁憋气憋得好,就能在湖里捡到金豆。

    宾客会以此为赌注,边亵玩边饮酒。

    更有宾客为了赢,往水里射箭,逼得小厮活活憋死在水下,再拍手叫好。

    床帐美人骨,湖中飘尸香。

    “大人物”们却在其中饮酒作乐。

    阿胭原以为,此地治下清明,不该有这些事才对。

    那二百万,和那把洒进湖里的金豆子又有什么区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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