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话。
齐薇薇也知道他不是——上辈子她见多了那种人,在部队里,喝多了酒就撩起衣服比谁的伤疤多,谁的多谁就是英雄。
凌和平从来不参与这种比试。
他的伤疤不是勋章,是每一次疏忽大意留下的教训。
这一次也是。
腹部的刀伤,是因为他在追捕最后一个特务的时候,太过专注于前方的目标,忽略了侧后方的死角。
如果是在战场上,这样的疏忽已经足够让整支小队付出代价。
他不会把这种事当成光荣。
“这伤口的处理方法,是军医的紧急处理方法。”
凌和平低下头,撩起衣摆又看了一眼自己腹部的伤疤,声音不急不缓,像是在讲解一堂战术分析课,
“战场急救跟普通医院不一样。
普通医院是先清创,再缝合,一针一针缝得整整齐齐。
战场上是先把伤口钉起来——用专门的皮肤钉合器,沿着伤口边缘啪啪啪打一排钉子,把皮肉拉在一起,止住血就行,不求好看。
到了后方医院,再把钉子拆了,重新清创缝合。
这样留下的疤,他们能认出来。”
齐薇薇知道凌和平口中的“他们”是谁。
是敌特,是坏人,是那些在暗处盯着他的人。
他们一眼能看出上过战场的人,看出被军医紧急处理过的人,看出腹部、胸部、四肢上有特殊疤痕的人。
凌和平不可能再去卧底了。
他从那场遭遇战里带回来的不止是一个二等功,还有一个识别标记。
这道像蜈蚣一样的疤痕,在懂行的人眼里,就是身份的烙印。
有了这个烙印,他就永远不能再做那些需要伪装渗透的任务了。
他已经暴露了。
不是面孔暴露了,是身体暴露了。
他的腹部缝过军医的钉子,这在暗处那些人的眼睛里,只一眼,就会被识破。
齐薇薇忽然有点庆幸。
不是庆幸凌和平受了伤,是庆幸他以后不用再去那些连名字都不能说的角落里,跟那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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