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市巷的夜风带着浑浊的烟火气,吹得摇曳的灯火忽明忽暗。
莱恩抬眼,认真打量着眼前的摊贩。黑袍之下,露出一对细长尖耳、泛着灰绿的粗糙皮肤,一双黄豆大小的眼珠滴溜溜乱转,满是算计与市侩。这是一名地精商人,名叫狄博克。
深渊底层长大的莱恩早有耳闻,地精一族天生唯利是图,眼里只有金币,只要价钱给够,杀人越货、伪造凭证、倒卖秘宝,天底下没有他们不敢做的生意。
狄博克上下扫视着满身泥污、带着累累伤痕的莱恩,嘴角挂着精明的笑:“小家伙,别这么警惕。在我狄博克这里,信誉就是金字招牌。只要你出得起金币,上到贵族领地、官方身份,下到神兵秘宝、违禁物资,我全能给你办妥。”
莱恩心头微动,却瞬间压下念头。他深知地精的便宜碰不得,和这群唯利是图的家伙纠缠,最后大概率会被啃得连骨头都不剩。手里的金币是他赌命换来的全部家底,绝不能轻易葬送。
他没有多言,只是敷衍地点了点头,攥紧怀里的兽皮袋,转身径直离开了黑市巷,任由狄博克在身后不停吆喝招揽。
走出昏暗杂乱的黑市,前方就是地表的平民集市。热闹的人声、飘香的吃食、干净的街道,是莱恩十七年来从未触碰过的新世界。他看着身上又脏又破、沾满血污泥垢的麻衣,下意识皱起眉头。
这身深渊的破烂行头,走到哪里都像随时会被踩死的蝼蚁。
莱恩毫不吝啬,直接掏出一枚金灿灿的帝国金币。这是他第一次正大光明花钱,此前的人生里,他连半枚铜币都要省着性命去抢。
一枚金币在平民集市堪称巨款,足够普通三口之家安稳生活大半年。他先在成衣铺买下一身干净耐磨的粗布新衣、两套贴身衣物,又让店家帮忙仔细打理干净。褪去满身污垢、换上整洁衣裳后,那个灰败猥琐的深渊少年终于有了几分人样,只是眼底深处的贪婪与谨慎分毫未减。
随后他直奔酒楼,甩开腮帮子大吃大喝。喷香的麦饼、醇厚的麦酒、鲜嫩的烤肉、浓稠的肉汤,一桌丰盛的吃食摆满桌面。他狼吞虎咽,肆意吃喝,彻底弥补了十几年啃霉面包、喝腐臭泥水的苦楚。
酒足饭饱之后,莱恩在集市周边的小客栈租了一间简陋房间,暂时安稳落脚。
接下来整整三天,莱恩闭门不出,躺在床上反复思索未来。
他看过太多热血亡命徒,为了变强、为了名望、为了称霸一方赌上性命,可最后大多死无全尸、尸骨无存。他从来没有什么英雄梦,也不想争雄称霸、建功立业。
他只是从烂泥里爬出来的普通人,卑微、怯懦、贪婪,唯一的心愿就是摆脱深渊的苦难,往后余生衣食无忧、安稳享福,不用抢食、不用逃命、不用看人脸色苟活。
既然有了这笔巨款,那就彻底躺平。找一处安静的地方,买一座庄园,雇几个奴仆伺候衣食住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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