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小心的。
她忽然想起,还剩下了少部分的红薯糕,立马拿盒子装好了,递给了两位捕快。
“两位爷,不是什么好东西,是自家做的红薯糕,放了一些白糖,味道还是不错的。”
“若是两位爷不嫌弃,请收下。”
不要小看了捕快,对平头老百姓来说,捕快就是天,是能决定很多事的存在。
跟捕快打好关系,对小饭馆是有好处的。
其中一个捕快打开盒子看一眼。
他原本以为是红薯蒸出来的,本想拒绝,但在看到实物后,拿了一块尝。
“这味道……红薯做的?”
他给同僚拿了一块,“尝尝,味道保证你喜欢。”
同僚也尝了一块,神情温和了几分,“是不错,比蒸红薯煮红薯要好吃得多,老板你挺有想法的。”
谭莹笑着道,“我也是从别人那学的,不是我的创意。”
“若是两位爷喜欢,明天我再做点儿送过去。”
不同的捕快是在不同的街道巡逻的,但平时很少出来,一般都是在某个地方偷懒。
两个捕快没推辞,“这两天不少人都在打听你家的饭菜,你一个姑娘家多注意点儿。”
谭莹不意外,却装作很意外地道了谢,“若是两位爷和其他爷不嫌弃,几位的午饭便由小店包了。”
比起送银子,包饭菜更稳妥一些。
银子这玩意儿,送多送少都是个问题,还容易被他人举报。
两个捕快也确实想尝尝这家的饭菜,据说味道很是不错,肉也挺多的。
“行,你明天送到我们歇脚那。”
说完,两人便离开了。
谭莹送了两人到门口,直到看不见两人的身影才回了小饭馆。
随后,她关上了门,专心跟着小春学礼仪规矩。
也不是要学多好的礼仪规矩,至少基础的礼仪规矩是要会的,这样遇到事情也不用慌。
学得差不多了,又传来“叩叩叩”的敲门声。
是左斜对面卖饮子的掌柜婆娘。
她姓朱,生得圆润,看上去很是和善:“小谭,要不要到附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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