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半边脸,潘四全身经脉尽断。
但是那东西并没有被杀死,它只是暂时退开了。
而妾身……妾身虽然活着走了出来,但体内多了一缕不该有的东西。”
她抬起眼,看着曹笔,目光平稳:“潘四说,那东西留下了记号。
它会记得妾身的气息,像种子一样埋在妾身的骨血里。
或许一辈子不发芽,或许在某个夜里忽然长出来。
没有人知道它是会沉睡下去,还是会在某一天重新找上来。”
“为了压制它,其它人翻找古籍,找到了一种办法。
他们提议让妾身去往阴阳交融之地,以人气,情气,欲气混杂的场所掩盖那缕气息,使它无法辨认方向。”
素云说到这里,嘴角微微弯了一下。
那弧度里没有苦涩,只是一种历经了许多事之后的淡然:“说白了,就是要妾身待在人最多,气味最杂,阳气最乱的地方。”
“之后,妾身便来了三岔河镇,进了轻音楼。
这里人来人往,各种气息混杂,最适合藏身。
一晃便二十多年过去,那东西没有再找上来,也不知道是藏好了,还是它已经忘了。”
“二十多年?”
曹笔听到这话,略显惊讶。
素云见状,抬手很自然地轻擦眼角,笑着道:“是不是跟秦妈妈告诉公子的消息不符?
还是说,妾身看起来,不像年近四旬的人?”
曹笔点点头。
“公子,实不相瞒,这轻音楼,其实从十年前起,就是妾身说了算。
不然,您以为,在这边陲重镇,一群姑娘,凭什么能够常年卖艺不卖身?”
“您不会真以为,这些年,没人不敢在这轻音楼乱来吧?”
此话一出,曹笔恍然大悟。
“公子,妾身说了这么多,主要是想告诉您两点。
第一,您杀了江幢副等人,杀得好。
他们虽然名义上,跟妾身一样,都是神策营的人,可在妾身心里,他们完全不配!
甚至,每每听到他们用神策营的名义去做坏事,妾身都恨不得冲出去手刃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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