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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章 卖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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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能跑到哪里去?征兵帖上写了我的名字,我要是跑了,就是逃兵。抓住了要砍头的。而且……”他顿了顿,“我要是跑了,吕庸不会放过你的。他知道你是我哥。”

    姜尚没有说话。他的手攥紧了那截麻绳,攥得指节发白。

    “哥,我想好了。”姜成忽然说,声音里带着一种姜尚从未听过的平静,“我去官署,把自己卖了。”

    姜尚猛地抬起头,看着姜成。那张瘦削的脸上,带着一种平静的、认命般的表情。不像是冲动之下说出来的话,倒像是已经想了很久、考虑了很久,最后做出的决定。

    “你在胡说什么!”姜尚的声音一下子提高了,“什么叫把自己卖了?”

    “就是卖身。”姜成说,声音依然很平静,“我去找过何主簿了。他说,朝廷有规矩——不想当兵的,可以出钱抵役。没钱抵的,可以用劳役抵。我去官署签了契书,把自己卖给官署当奴隶。官署给我五斗粮、两匹布。我用这些粮食和布,抵掉征兵的名额。”

    他说得很平静,就像在说今天天气不错、地里庄稼长得挺好一样。

    “你疯了!”姜尚站了起来,声音在空旷的采石场里回荡,“你把自己卖给官署当奴隶?你知道那是什么下场吗?那就是一辈子给人当牛做马!一辈子没有自由!你知不知道?”

    “我知道。”姜成说。

    他低下头,沉默了一会儿,然后伸出左手,把袖子捋了起来。姜尚低头一看,看到了姜成左臂上那块新鲜的烙印——那是官署奴隶的标记。烙铁按上去的时间不长,伤口才刚刚结痂,边缘的皮肤还在泛着一种红肿的颜色。烙印的形状是一个“奴”字,拳头大小,深深地嵌在皮肤里,像是刻进骨头里一样。

    姜尚的脑子里“嗡”地响了一声。他踉跄了一步,扶住了旁边一块竖起的石头。石头的边缘硌得他掌心生疼,他像是没有感觉一样,死死地攥着那块石头,指节发白,指甲掐进了石缝里。

    “哥,你不用劝我了。”姜成放下袖子,遮住了那块烙印,“我都已经签了契书了。五斗粮、两匹布,我都领了。粮食我托人送到马家庄去了,放在马洪叔家屋檐底下的缸里了。我跟马洪叔说过了,那是给你的。布我留着,给你做身新衣裳。”

    “你……”姜尚的声音在发抖,“你把粮食给我了?那你吃什么?”

    “我有手有脚,饿不死。”姜成笑了笑,“再说了,官署管饭的。虽然吃不饱,但也饿不死。”他顿了一下,看着姜尚那只包着破布的右手,目光暗了暗,“哥,你的手……怎么样了?”

    姜尚没有回答。他站在那里,看着姜成,看着这个瘦得像柴火棍一样的少年。那张脸上带着笑,像他爹刚收养他的时候那样,用笑容掩盖着心底的恐惧和不安。

    “哥,你还记得咱爹说过的话吗?”姜成说,“他说,咱们穷人家,最怕的不是穷,是没有盼头。哥,你就是我的盼头。只要你还在,这个家就还没散。”

    他伸手从怀里掏出一个东西,塞进姜尚的手心里。

    姜尚低头一看,是一枚铜钱。那枚铜钱已经很旧了,边缘磨得发亮,中间的方孔被磨得光溜溜的,上面沾着一层暗红色的东西——像是血。他认得这枚铜钱。

    那是他爹留下的唯一一件东西。

    当年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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