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知意从羊城发来一条消息,说她之前通过行业内的一个熟人问了一下,省城近期确实有人在打听代工生产线的租赁价格,而且问得很急,要求十天内上线。
对方没有说品牌名字,但描述的设备规格和产能要求,跟周涛传回来的那台灌装机的型号完全吻合。
沈知意在消息末尾加了一句:“他在找包材供应商了。按这个速度,下周就能完成第一批备货。”
“沈知意那条线确认了——他在备包材,说明设备已经调试完了。”
“下周。”
“他只剩最后一周的时间了。等他把所有的包材备齐,把第一批成品做出来,他就完成了自己那套流程的最后一环。”
手机亮了一下。萧雨发来一条消息:“那栋厂房今天下午开始做内部清洁了,进出的人比之前多了一倍。”
我看了那条消息一会儿,没有回,把手机放在中控台上,发动了引擎。
举报信是通过一个第三方渠道递上去的。方敏没有用远月的人,也没有用远月的法务渠道,而是通过省城工业区管委会一个做招商的朋友,以匿名形式提交了一份完整的材料。
材料写得很细,每一项都标注了对应的法规条款,却没有一句指向举报人的信息,像一份被整理得异常清晰却完全没有署名备注的文件。
读完它的人很难猜出是谁写的,但能清晰地知道里面每一段对应的法律条款和违规事实。
“工业区东侧闲置厂房,备案用途为仓储物流,实际从事化妆品生产活动。现场已安装灌装生产线一条、搅拌设备两组、配套水处理系统一套。”
“生产区域未设置合规温控设施,活性原料堆放区未按化妆品生产规范采取恒温恒湿措施。厂房内无独立质检实验室,无原料进出库登记台账,现场不具备合规生产条件。以上信息均可在现场查证。”
举报信递上去之后下午两点左右,方敏接到了她在管委会那边线人的电话,语气压得很低:“那栋厂房可能要被查了,但我这边听到一个说法——有人提前把消息递过去了。”
她挂了电话之后,立刻给老周打了电话,让他马上派人去盯那栋厂房。
老周的人下午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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