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是老大老二的常识。」
一道道声音落下。
理论依据开始填充。
常规的、客观的,认定一对姐妹,是根据基因,胎记,幼年发育照片,外貌来认。
而徐德所说那两条,有任何一条是客观信息吗?
前者是张大主观意念。
在社会中。
尤其是朋友之间,经常主观说自己是对方的「爸爸』「妈妈』,难道你主观说一下就真的是了吗!?後者,更是惯性思维!
张大甚至还可以叫张三、张四、五六七八九,难道这能代表她头上还有九个兄弟吗!?
依旧不能。
所以,名字只是个称呼,它不存在任何身份上的证明。
也就是,张大张二随便他们自称什麽,与真实的姐妹身份信息无关。
所以..
「综上所述。」
「司法..不,是包括我们!」
徐德倚靠在沙发上,说出的话愈发复杂,但逻辑却十分明确、清晰。
「在判定姐妹两人身份的时候,是不是并不存在任何客观证据?」
「没有客观证据. .你们也知道这意味着什麽。」
意味什麽?
意味不成立!
徐德刚才说过,法庭中,任何信息,都是客观证据进行佐证才成立的!
你今年18,警方看的不是你自身所说。
而是根据官方档案、医院的出生证明、疫苗接种时间、照片、身体发育情况. ...等等诸多客观信息,来证明你是18岁。
信息判定你是18岁,所以你的身份是18。
如果信息综合起来,判定你是19,那即便你真的是18岁,身份证也会是19。
套入到本案.
没有任何客观信息,能判定姐妹两个真实身份。
「那所谓 ..之前所有一切,有关身份方面的判定,都是一张白纸!」
徐德脱口而出,没有任何犹豫的意思,很明显,他的思绪异常果断。
「但白纸不能受审。」
「所以,需要在姐姐妹妹,两个身份中,给出一个身份进行承担!」
一般给出的身份都是被证明过的。
可这起案子压根证不了。
「首先,是亲生父母的死亡。」
「卫健局不存在任何信息、民政局没有档案、疾控中心没有接种记录、监护人失联. ..」徐德缓缓开口。
後世是不需要考虑这问题的,因为身份证与独一无二的指纹做绑定。
但眼下..指纹?
你指的是,那个被塑胶起来,里面没有任何电子晶片的身份证吗?
不存在任何客观证据,除非失联十几年的监护人能飞回国内。
「而没有证据,就恰好落入到「未成年保护法』第4条。」
徐德继续开囗。
证明不了,司法就会保守,以承担责任最低的那个身份套入到张大身上。
也就是...,
「以现有的「客观证据』,17岁的未成年妹妹进行审理!」
徐德不假思索的开口道,他的理论在这话落下的刹那,完成了闭合。
话落。
从现在起. ..他的逻辑彻底得到了完整的补充!
至於提出疑问怎麽才算嫌疑度高?
针对两点。
一,流浪儿流浪的时候自身意识混乱,不知道自己是不是姐妹,被收养後,在流浪期间才被认作姐妹。二,收养後,是死前的流浪老太,给对方分的姐姐妹妹,而对方靠的是身体,健康的是姐姐,柔弱的是妹妹。
死去的亲生父母,之所以生二胎,是因为头早产身体虚弱需要有人帮衬!
而事实,也恰好是. ..…
一个身体健康的人,一直管着另一个身体孱弱的。
这三点,配合上没有任何客观证据,足以将身份问题的嫌疑,拉到最大!!!
至於王超之前提到的假证?
上述,徐德有提到过除了客观证据以外的人造证据吗?
没有。
并且..
「我都没有证据,算哪门子假证?」
「我只是不巧的找到这个问题,而问题又很不巧的在司法中,不需要质证就能达成我们的利益罢了。」徐德重新看向王超,摆摆手,十分不在意。
假证,你最起码也得有假证啊!
徐德连个最基础的客观信息都掏不出来,算哪门子假证?
哦不对,有骨龄。
骨龄是很致命的,如果无法证明身份,那骨龄就能起到决定性作用。
但巧的是,张大张二的骨龄..也是未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