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数人想争孩子,实际上并不是在要孩子,口中所谓的让孩子更好,实际上也不是为了孩子更好。单纯是为了要抚养费罢了!
“抚养费一般是工资的百分之二十左右。”
“它没有一个固定的金钱数字,而是以“百分比’的形式出现,所以,会导致低收入人员不会面临被捞女争夺抚养权。”
“因为法院判的钱,可能还不够养孩子的花销。”
“更别提还是个累赘,影响後续发展。”
“反倒是高收入...”
说着,徐德顿了顿,他看着面前的王宇,微微一笑。
“如果我没猜错的话,王先生您的妻子应该在争取孩子吧。”
王宇顿了顿,嘴唇蠕动片刻,最终默然,点点头。
高收入人群的百分之二十算是极高的工资了。
王宇一个月的月均收入是两千七,百分之二十就是五百四!!
五百四听着不多,但这是在眼下的2003年!多数人近一个月的工资也才五百四!
对有抚养权的一方来说,这一年就是稳定六千的额外收入。
甚至,王宇未来还会涨薪,眼下的两千七,十年後少说会翻个七八倍!
那时,哪怕对方什麽都不干,一个月也有五六千的收入. . .
而时间...足足要持续18年!
足足18年的额外收入啊,养老金和退休金都给不了你这麽久。
一直持续到孩子成年,而孩子成年後,他们便可以从吸血“前夫’,变成吸血“孩子’,等个几年孩子工作,依旧能美美吸血。
至於该如何破解这一办法....
答案是。
“破不了。”
“王先生,有关抚养权一事,没有任何办法能帮您破解。”
“当然,您也不需要破解。”
徐德开口,指出目前对方面临的核心问题。
“只要从源头掐灭即可!”
也就是,压根不让孩子跟着对方。
但. .
“可是我了解过法律。”
“我儿子才4岁,他有最少85的概率,会被判给她. . .”
王宇脸色苦涩,一出口,就是十分令人绝望的话语。
“除非她能自愿放弃抚养权。”
“但因为这事都已经打上了法院. .她不可能放弃。”
法律没有偏向某个性别。
但话又说回来了。
多条法律,会给一个性别带来明确的优势!
发没发现,上述所说的一切,针对正常女性没什麽,是合法保护权益。
但如果女方是个捞女呢!?
首先。
根据《民法典》第1084条第3款,明确规定。
【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
两岁是百分百交给母亲,两岁至八岁,85%概率交给母亲。
而捞女,也是母亲。
其次。
根据《民法典》第1085条,原文明确规定。
【离婚後,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
两条法例单独看没什麽。
但如果同时看呢!?
捞女根据1084条,百分百得到孩子,接着再按照1085条,获取抚养费!
这近乎是完成了闭环,性别成为了极大的优势!
别忘了还有财产分割。
离婚分割财产时,法官为了孩子,会给有抚养权的一方多分割些财产。
原本55分就已经亏的情况下,可能会变成73分,女方7,男方3。
三条规则相辅相成,近乎是无法驳回,没有任何漏洞的绞杀,这才导致,社会中一大批的男性会对离婚案有一种恐惧。
这完全没办法...
“除非您能带走孩子。”
徐德忽的开口说道,他盯着面前的王宇,一字一句道:
“除非,王先生在您本身就具备争取条件的情况下,将孩子带走!”
“如此。”
“73分的女方7,男方3,会变成男方7,女方3!”
是的。
除非你能夺走抚养权,这就是离婚案核心中的核心,法官虽然管谁有没有错,但他们更在乎孩子。“未成年’三个字,永远比你想象的还要沉重,说是司法界的喜马拉雅山都算轻的!
“可是,刚才不是说. .”
“女性天生就占有带走孩子的权利吗....”
王宇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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