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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1章 刁钻的角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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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总的来说。

    陶江与陶明一样,均是处於“无法确定’的状态。

    陶明无法确定死因,陶江无法确定是否死亡。

    後者可能被人收养了,也可能已经身死,但没找到屍骨前,官方档案中对陶江的描述便是“失踪’。失踪不是死亡,法庭不得因此罪加刑。

    最重要的是..

    “审判长!”

    张伟忽的沉声开口,“13年前,被告人刘婧琪做出如上诸事时,年龄.. . .”

    “6岁。”

    “依据《刑法》第17条,原文明确规定:不满 12周岁完全不负刑事责任!”

    “同样!”

    “依据最高院《关於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 ..》,原文中明确提出:刑事责任年龄以行为人实施犯罪行为时的周岁为准,而审判时的年龄!”

    也就是本体法。

    如,你17岁杀人,18岁被抓,那法院审判时便依旧按照未成年审判。

    “案件发生於13年前,当时被告人刘婧琪仅有6岁,依据法例. . ..”

    “陶明与陶江,即便真出现犯罪事实,却也无需承担刑事责任!”

    张伟扭头,看向审判长。

    “就本案而言。”

    “有关被告人刘婧琪的审理宣判,应当仅限於杨佳乐与赵莉两人的刑责!!!”

    话落。

    他便将心提到了嗓子眼里。

    他这三个角度算是这几天绞尽脑汁,为数不多能用的角度。

    第一条意外死亡还被驳回。

    後两条..,

    张伟觉得,作用很大!

    只可惜 .,

    恍惚间,代理人席位。

    一道声音忽的再次响起!

    “没错,审判长,依据被告席所说,被告人刘婧琪明显该从严从重进行审判!”

    徐德再次开口,将自身的视角与逻辑铺展开。

    只是..

    从...从严从重?

    张伟一愣,明显没反应过来。

    6岁不承担刑事责任所犯下的事. ..到了13年後的现在,怎麽可能还从严从重!?

    他不理解。

    不过下一秒,在场众人瞬间就反应过来了。

    只见。

    徐德脸上忽的流露出笑容,他笑的很畅快,扭头看向台上三个法官,直言道:

    “审判长,审判员。”

    “依据《刑法》第61条,即:“量刑总原则,基础’。

    “量刑原则明确规定:应当根据犯罪事实、犯罪性质、情节和对於社会的危害程度进行判处!”“其中,所谓的“情节’,即:平时品行、一贯表现、悔罪态度等!”

    “所谓的社会危害性,即:再犯可能性、出狱後对社会的潜在危险!”

    法官量刑不是随便量的。

    正如之前,有关“离婚财产分割’,法官并不会只看造成了什麽样的後果来判。

    而是还会因其余因素影响判罚!

    也就是品行、悔罪、再犯可能性。

    品行不佳,认罪态度极其恶劣,再犯可能性极高,那麽,从法例上来看. .. …

    “被告人刘婧琪,13年前,仅6岁大便诱拐三岁男童进入深山,其道德便十分恶劣,彰显其低劣品相!”徐德没有任何犹豫,果断将一击毙命的话说出。

    “甚至,13年後依旧再犯,更是足以证明,被告人刘婧琪更是毫无悔改之心!”

    “其再犯危险性极其之重!”

    “依据法例,应当从严从重进行审理!!!”

    话落的刹那。

    被告席。

    张伟瞬间血压升高,双目赤红爬上血丝,喉头一甜,整个人怒目圆睁的看着徐德。

    没了...全没了!

    他用13年前,对方只有6岁来减轻责任进行量刑。

    对方却用6岁品行低劣,19岁依旧不改,出狱後社会危害性极大反攻. . ..

    完了,..全完了!

    他的三条辩护,此时用了竟跟没用一样,甚至...

    甚至“杀人罪’上的从严从重,远比诱拐本身的罪责还严重!

    如此想着。

    张伟呼吸愈发急促,但大脑却感到缺氧,好似上岸的鱼,拚命喘息却依旧无济於事。

    恍惚间。

    一股呕吐感从腹部涌上喉头,张伟面色惨白,手臂发抖。

    明显是被对方逼到情绪躯体化。

    徐德却丝毫不理会他的状态。

    反而扭头看向被告台。

    “审判长,案情已梳理清 . ...”

    “请审判台定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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