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他。
“好,公孙霸,我接受你的礼物。”
荆岚站起身来,一手接过了公孙霸手中的烤羊腿。
嚁嚯嚯~
嚯嚯!
周围的年轻族人们见状,瞬间纷纷欢呼了起来。
“哈哈哈,兄弟们,太好了,荆岚女神接过我的礼物了。”
“女神接见我了。”
公孙霸在一阵沸腾的人潮声中,当即从地上站起来,欣喜若狂的大叫。
此时此刻,他似乎感到很满足,人生达到了巅峰。
被自己心目中的女神接纳,对这个家伙而言,简直是一件无比幸福的事。
看见公孙霸激动成啥样,胖子和孙大猴站在一旁不远处,纷纷朝他投去鄙夷的目光。
这个家伙,要是放在现代文明社会,妥妥的舔狗一枚。
连孙大猴都感到嗤之以鼻,一脸不屑。
“哈哈哈,兄弟们,荆岚女神接受了我的礼物,就表示接纳我了。”
“现在我命令大家,开吃。”
公孙霸一脸激动,当即也是大手一挥,让众族人开始动手,大口吃肉,大碗喝酒。
这个家伙,没有被荆岚拒绝,他感到很有面子。
哗啦啦~
“李风,你逼退了野人大军,率领兄弟们烧坏了那些畜生的粮草,我敬佩你。”
“你是我们部落的恩人,是我们族人的英雄,你还是我见过最厉害的男人,也是我最强的对手。”
“有可能有一天,你还是我的情敌。”
“不过,这些我都不怕。”
“只要你能够灭了野人部落,以后我什么都听你的。”
公孙霸倒满一碗淡黄色的液体,双手毕恭毕敬的端到李风面前。
这个鸟人,还没有开始就醉了。
那些淡黄色的液体,正散发出阵阵诱人的清新果香。
公孙部落物资短缺,他们常常食不果腹,压根舍不得用粮食来酿酒。
这些淡黄色的液体,是利用一些野果或者百花自然发酵,酿成的一种酒。
闻上去,还散发着一股淡淡的果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