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首歌发布时就在BillboardHot100上空降了第6。
现在排在第3名。
郑在俊看着白时温的表情从僵硬滑向了某种哲学层面的困惑,伸手按了暂停。
音箱安静了。
耳朵里突然涌进来的沉默让白时温愣了一秒。
郑在俊转过椅子,面对他。
「看吧。欧美那边排行榜上的歌手,连男女之间滚床单用了几个姿势、吸了什麽粉这种破事,都能极其直白地唱出来。」
他拿起桌上白时温写的那张记事本,在空中晃了晃。
「你————你朋友写的这些。什麽「成为传奇「,什麽「名字流传千古「,顶多算是极度自信的自我勉励。跟人家比起来乾净得像小学生的暑假日记。」
郑在俊把记事本扔回桌面上。
「但还是觉得————」
「有点羞耻?」
「嗯。」
「那简单。」
郑在俊随手从笔筒里抽出一根红色记号笔。
在所有的「我」字後面补上了一个「们」字。
「你看。把我」变成我们」。这首歌的定义直接升华成了体育竞技里的热血和励志。」
白时温凑过去看。
「我们要成为传奇。」
「我们要书写自己的历史。」
「我们的名字将流传千古。」
主语从单数变成了复数,意思完全没变,但听感彻底翻转了。
「我要成为传奇」——自恋狂的深夜呓语。
「我们要成为传奇」—一更衣室里一群人把手叠在一起,赛前最後一声怒吼。
全世界的听众都会觉得这是一首写给所有追梦人的热血战歌。
只有他自己知道。
这首歌的第一版歌词,是一个二十二岁的男人在头等舱的阅读灯下,写给自己的情书。
「曲风你有什麽建议?」
郑在俊往椅背上一靠,两只手交叠在後脑勺,眼睛看着天花板。
「这种词,应该在全场五万人的体育场里响起来的。所以风格只有一个答案一摇滚。」
郑在俊根本没有浪费口舌去解释是什麽流派的摇滚、用什麽编曲逻辑、参考哪些案例。
他直接转过身,面向那一圈极其复杂的合成器设备,手指按下总控开关,几条轨道在屏幕上瞬间亮起。
随後,两只手在MIDI键盘上快速地砸了下去。
左手先铺了一层合成器的底色,右手加了进来,鼓机的kick从底部轰上来,重拍踩得极稳。
底鼓之上,hi—hat的频率切进来了,金属质感的碎响铺在鼓面的间隙里,把节奏的骨架撑了出来。
郑在俊的身体开始跟着拍子轻微地晃。
左手从垫音上移开,切到了另一组音色。
一道经过重度失真处理的合成器riff从音箱里劈了出来。
副歌段落走了八个小节,郑在俊按下了暂停。
「怎麽样?这个感觉对不对?」
「有种反派大Boss登场的既视感。」
「反派?」
郑在俊的眉毛挑了一下。
想了想。
又转回去,面对工作台。
手指在鼓机的面板上点了几下,调出了一个新的Ioop轨道。
一组标准的stadiumclap。
拍手声。
然後又加了一轨。
脚踏。
脚踏声和拍手声交替出现。
跺拍跺拍然後郑在俊把整个编曲demo从头到尾完整播了一遍。
白时温听完。
看了一眼手腕上积家手表的时间。
晚上七点四十五分。
「我先走了。」
「嗯?这就走?刚觉得挺来劲的啊,不多磨一会儿?」
「我得回家了。落地之後先去捐了款,又跑到你这来听炸鸡味的摇滚。再不回去,我妈会生气。」
郑在俊笑了一声。
「行,走吧。demo我先做着,明天来听。
4
"O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