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三月二十到了清和县。
来的人叶笙认识——陈海。
陈海骑着马,后面跟着二十个护卫。进城的时候,陈文松站在城门口。
父子俩对视了一眼。
陈海翻身下马。看了看儿子。
十六岁的少年。比一年前高了半头。腰间别着刀。站得笔直。
“瘦了。”
陈文松咧嘴。“没瘦。壮了。”
陈海拍了拍儿子的肩膀。力道不大。但手停了很久。
“你师父呢?”
“常叔在铁坊。”
陈海点头。没再多说。跟着陈文松往县衙走。
县衙。
叶笙在门口等着。
陈海看见叶笙的第一眼——愣了一下。
一年半没见。叶笙没怎么变。还是那身黑色劲装,腰间别着黑枪。但气质不一样了。说不上来哪里不一样——就是站在那里,让人觉得稳。像一棵扎了根的树。
“叶笙兄弟。”
“陈海。”
两个人没有寒暄。进了书房。
陈海从怀里掏出一卷文书。黄绢。火漆。简王的印。
“简王令。任命叶笙为清和县令。正七品。即日生效。”
叶笙接过文书。没拆。搁在桌上。
“就这个?”
陈海笑了。“你还想要什么?”
“我想要简王别管我。”
陈海的笑收了一半。“笙兄。简王不是那种人。他给你正式任命——是认可你。不是要管你。清和县怎么治,你说了算。简王只要两样东西。”
“哪两样?”
“第一,每年的赋税。按荆南标准——不高。第二,战时征调。如果简王需要兵,你得出人。”
叶笙想了想。“赋税——行。征调——多少人?”
“不超过总兵力的三成。”
四百人的三成——一百二十人。
“行。”
陈海松了口气。从袖子里又摸出一封信。私信。没有火漆。
“这是简王给你的私信。他让我当面交。”
叶笙拆开。一页纸。字不多。
“叶县令。孤闻清和县以四百人拒蜀军六百,又以一人之力斩敌将韩斛。此等人物,不可屈居七品。待天下大定之日,孤必有厚报。”
叶笙把信折好。
“天下大定——他觉得还要多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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