却落到了她的脚上。
碎叶镇满地都是棱角尖利的碎石,她没有穿鞋,脚背上已经能看到几处瘀伤和血痕,脚底想必更是惨不忍睹。
反观那个男童,虽然脚也好不到哪里去,但脚上缠了一圈又一圈的破布,起码有所防护。
这女子看着年纪也不大,说到底,自己也还不是个大人呢。
陈豫轻叹一声,唤那刀疤脸:“顺子,把你买的鞋拿来。”
顺子哼了一声:“那是我买给我闺女的!”
“到了地方给你闺女买更好的。双倍。”
有了这句话,刀疤脸立刻眉开眼笑,打开包袱,将一双朴素秀雅的绣花鞋递到了陈豫手上。
陈豫接过鞋,蹲下身,轻轻托起枣儿的脚,将鞋给她穿上了。
大小刚好。
他站起身来,拍了拍手上的灰,语气平淡:
“我们出去行商理货,侍奉骆驼饮水、喂草、舔盐砖的活计没人干——让他们来吧。”
胡子哈哈一笑,仿佛对这种临时添人的事早已司空见惯。
他转身进屋,又端了些羊肉和热汤汁出来,往两人面前一放:
“行了,你们俩,吃吧。吃饱了去看骆驼去。”说完,他提着酒壶转身进了屋。
陈豫也转身进了屋。
枣儿站在院子里,看着他的背影消失在门后,直到那扇门半掩上,再也看不见他了。
她又低下头,攥紧了手中的匕首。
脸上有什么东西在松动,她试着勾了勾嘴角,面上的皮肉僵硬得不听使唤。
自逃亡开始,她已经不知道开心是什么感觉,也不知道笑是怎么做的了。
可直到今日,直到此时,她感到脚上传来的酥麻的痛痒。
那双鞋紧厚扎实地裹着她的脚,像是一层坚硬的壳,将她与那些尖利的碎石隔离开来。
她笑了起来,起初有些生涩,但笑着笑着,便自然了。
她赌对了。
她和弟弟能活了。
她有了可以追随一生的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