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就去问朋友,去跟圈子里的人聊。聊了一圈下来,发现大家的想法都差不多:国产手机,没戏。”
“供应链在人家手里,核心技术在人家手里,品牌认知也在人家手里。你凭什么做?”
“我也觉得挺没戏的。”
台下又笑了。
“后来,在朋友的撮合下,我认识了夏冬。”
“我跟夏冬说了我的想法。我说咱们搞个手机吧,这事能成。”
雷布斯笑了笑。
“结果夏冬比我还要激进。”
“他说,要做手机,咱们连底层的手机操作系统一起做。”
“我当时就劝他,我说手机相对好做,门槛相对较低,供应链成熟,咱们找工厂代工就行。但是操作系统这玩意儿,那是美国很多大厂砸了几十亿都搞不好的东西。”
“我们凭什么能搞好?”
雷布斯的音量提高了。
“就这一句话。”
“我想了很久。想到最后我觉得,他说得对。不试,永远不知道。试了,最坏的结果也不过是失败。但如果不试,我这辈子都会后悔。”
“四十岁那年,我突然觉得,如果不去做这件事,我这辈子都会看不起自己。”
雷布斯说出这句话的时候,声音不大,但每个字都很清楚。
全场掌声。
弹幕刷屏了。
“哭了。”
“四十岁,大多数人已经开始求稳了,他选择从零开始。”
“我现在理解为什么夏冬愿意all in做操作系统了,这两个人骨子里是一种人。”
“说实话,我之前对红米没什么感觉,但听了这段,突然有点想支持一下。”
雷布斯顿了顿,平复了一下情绪。
“好,光有热血不行。做手机这碗饭,太苦,太难。”
他苦笑了一下。
“我给大家讲讲,到底有多苦。”
“我们团队组建以后,第一件事就是跑供应链。手机要用屏幕,要用芯片,要用摄像头模组,要用电池,这些东西国内当时做不了高端的,得去找海外供应商。”
“我带着团队去拜访全球排名前三的一家屏幕供应商。提前两周发了邮件,打了电话,约好了时间。”
“到了那天,我们穿得人模人样的,带着商业计划书,带着技术方案,飞了十几个小时过去。”
“到了对方公司大堂,前台让我们坐那儿等。”
“等了一个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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