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套在她们这里买布做的衣裳,一共一千五百二十文。
林三娘就按照约定的,拿了四成的材料钱,又拿两成的盈利,六成总计九百一十二文钱。
林大娘分两成,是三百零四文钱。
绣娘们也分两成。
最后方管事给的八套“来料加工”,工费总计八百文。
就还是按照林大娘、林三娘、绣娘各得一份算,林大娘和林三娘主动让一步,拿了两百六十六文,让绣娘们拿二百六十八文。
而后再根据这些天做这几套衣裳的绣娘,来分绣娘的钱。
做得最多的自然是荷花、月香这些本就是绣娘出身的人。
三天下来,分得了四十多文。
其余上手的绣娘,大多也分到二十多文。
还有些零散帮忙的,一文两文的,也是个意思。
虽然不多,但是大家都很惊喜。
头一次感觉到在针线坊里干活的轻松。
不必出去讨好求活儿,她们平日里大多在家中,甚少去外头,说话说不利索,讨不到好活儿,还容易被人欺负调笑。
等到活儿做完,交活儿的时候,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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