须豹眼的模样,不过比离开三山镇时精干了不少。
有些破烂的布袍下,露出虬结的肌肉,上面还带着几道未愈合的伤疤。
那双原本就能吓哭孩子的眸子,此刻又添了几分煞气,连带他进来的团练都下意识地缩着脖子。
江尘上下打量了他一阵,呵了一声:“是立地人屠回来了。”
胡达脸色微僵,大步走到江尘面前,“咚”的一声单膝跪地,袍子上的尘土撒了一地:“尘哥,我回来了!”
江尘才笑出声,上前将他扶起:“行了,赶紧起来。我备了酒菜,你跟我说说这段时间到底发生了什么。”
胡达起身跟着江尘去了内厅,见到满桌的炖肉,控制不住的大口撕咬起来。
随后举起酒碗,接连灌了几口金石酿。
烈酒入喉,呛得眼眶泛红。
咳了两声,一抹浓须:“我在外边最馋的就是金石酿,可惜别处找不到。”
江尘若是想,完全可以将金石酿卖遍附近几个郡。
凭现在的价格,挣的银子绝对不会少。
可酿金石酿耗费的粮食太多,他也不想以酒换粮,怕那些富户抢走普通人最后的口粮。
因为荒年,江尘今年还下调了出酒量,这反倒让金石酿的价格水涨船高。
真正成了只有达官显贵才能享用的奢侈品。
江尘亲自给他倒了一碗酒,才开口道:“外边怎么样了?”
胡达眼眶更红,哽咽开口:“太惨了,太惨了!”
他将碗里的酒一口灌下,对着江尘伸出三根手指:“我从清平郡回来,三百里,整整三百里路啊!除了县城,没见到一个冒烟的村子。”
“原先那些大庄子,院墙都塌了,门敞着,一个人影都没有。
路边的树全被扒成了光杆,草根都被挖得一尺深。
路边躺满了吃了观音土憋死的人,只有成群的、红了眼的野狗啃着骨头架子。”
他顿了顿,喉结滚动了,眼神里闪过一丝恐惧:“我们走到洪城县时,在破庙碰见了一对夫妇,带着一对儿女,他们锅里煮着东西,往外飘着肉香。
我掀开一看......他娘的,是个小孩的胳膊,那是用自己孩子换的别家的孩子,被他们吃的只剩下一条手臂,只为了往南边再走走,求一个生路。”
“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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