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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13章 徐良:吾蛮夷也!【二合一求月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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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方也并不满意。」

    「你确定还要自行辩护?」

    孙虎再次点头,「我确定。」

    三个字落下。

    整个庭审现场瞬间譁然一片。

    「自行辩护!?」

    「嘿,邪了门了,被告人这疯了吧,面对全胜战绩的律师,还要在高级法院做自行辩护」」

    「不是,这种情况怎麽处理?我怎麽没听说过案例啊..

    「」

    66

    「」

    众人愣了,窃窃私语的声音在场下响起。

    自行辩护倒是存在。

    但一般来说也就单阶段,如一审阶段,或是休庭前的某个阶段。

    可两次审理都自行辩护...这没听说过啊!

    「这怎麽处理?难不成要休庭?」

    审判长王耀也有点不知所措,他脸上愣了又愣。

    三个法官凑到一起。

    赵义道:「案例库有没有先例?这种情况怎麽处理?休庭还是继续下去?」

    刘志成:「没遇到过啊..

    」

    赵义忍不住了,又看向王耀,问出一句。

    「这合法吗?」

    讲道理,两次审理,一个辩护律师都没有...这种情况错案的概率太大了!

    即如此,这种情况极有可能是不合法的。

    但..

    「理论上说,法院是没强制性要求律师必须到现场的。」

    王耀思索着,他只觉得自己学了一辈子的法学到了狗肚子里,这种问题都无法给个肯定的答案。

    「一审如此,二审也是如此。」

    「而连着不来...也没禁止。」

    倒是也有一些案件,被告人主动放弃委托,选择两次自行辩护。

    可真没这种出意外形式的!

    但话又说回来了。

    无论如何,这....

    「合法!」

    王耀犹犹豫豫的,说出这两个字。

    闻言,三人你看看我,我看看你,大眼瞪小眼,最终深吸一口气,扭头看向被告人。

    「被告人,根据上诉书中所描述。」

    「你方人员,在盗窃邮政车时,在加速途中实则并未发现车後厢的受害者刘平。」

    「一审所描述的甩人」并不准确,并且,在车辆撞人时,你方还实施过躲避等一系列行为?」

    「只是因意外因素才导致车辆失控,最终导致人员伤亡?」

    既然合法...那就继续下去便是!

    再者。

    冯翔即便不在现场,可对方的上诉书终究是摆在了三人面前。

    只需要年初上诉书中的内容,後续争论不休依旧可以休庭处理,旋即下次给对方安排委托律师便是。

    「被告人,你是否认同上诉书中所描述?」

    赵义盯着孙虎开口询问。

    「我..

    」

    孙虎有些犹豫,眉间抖了抖,接着开口道:「我认同上诉书中所写!」

    这种满是主观意念的东西,徐良是不可能掏的出证据来证明。

    同时,案发地点的街道上的监控,也清晰的拍下了他在车辆失控时,驾驶车辆躲闪的情况。

    两者之间相辅相成,若是冯翔在这,极大概率撤销所谓的死刑与无期!

    但可惜了,他没在这。

    「原告方,你方针对上述,是否要做出回应?」

    王耀看向徐良,语气深沉很是严肃。

    话语间,那双眸子紧盯他的眼,好似能看透人心,若是胆子小点的怕是会紧张的无法言语。

    「我方并不认同!」

    徐良站起身,没有任何犹豫便否决了冯翔的精心准备。

    他思索片刻,便缓缓开口道:「法庭向来是谁主张谁举证。」

    「根据现有的信息来看,被告人有十足的主观伤害意念,如果对方认为被告人主观上并未发现受害者刘平..

    」

    「请呈出佐证!」

    主观意识上确实无法证明。

    但却可以通过佐证来加强信任度!

    比如。

    邮政车的後视镜坏掉,又或是行车记录仪收录到的声音。

    这些都能为其佐证对方确实不知晓刘平悬挂在车後,否则...所谓的主观意念只是夸夸其谈!

    「被告方,请你递交证据。」

    徐良缓缓开口,旋即落座,并未着急。

    递交证据...

    「被告人孙虎、孙彪,你方是否有要填充的信息?」

    王耀点点头,扭头看向二人问道。

    「我..

    「7

    孙虎顿时语塞,被铐住的双手互相交叉,手心中出了汗渍。

    「证据在辩护律师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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