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SimOnS就是炸弹狂人。
他的笔迹和第一代炸弹狂人留信的笔迹,完全一致。”
特里岛警局!
调查炸弹狂人的专案组办公室内。
沈庭在电脑屏幕上,调取出SimOnS签署的扫描版研究文件,和一众调查人员道。
“笔迹一致?”
“卧槽,那岂不是说找到炸弹狂人了?”
“这……那些研究资料那么多呢,沈组长,你是怎么从中锁定SimOnS的?”
“没想到,EriC这条线上,真的找到了炸弹狂人的线索。”
……
笔迹鉴定作为间接证据,一般来说,不能单独用来锁定嫌疑人,或给嫌疑人定罪。
而且,笔迹鉴定的要求其实很高。
比如检材必须是原件,扫描件通常不行。
检材的数量、质量也必须过关。
数量要求足够多。
质量也必须足够好,有不同情况下,丰富的笔迹对比样本。
仅仅是签名,效力通常是很低的。
但大家对沈庭的结论,没有一丝怀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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