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抵抗之人,捉黄巾首领。于马上身子刚动,听南校尉这样说,身子一收,收势下心也平静下来,忽然想到此地曾为黄巾一处老巢,不可久居呀,郑校尉转念道:“好,放他娘的火,烧他狗贼的!”
担心夜长梦多的郑校尉决定火攻村店。
马校尉与南校尉闻言纷纷附和,以火攻是最简单最省事的办法。
三校尉指挥之下,官兵们开始四处纵起火来,连晒干的牛粪也被收集了起来。
马校尉却忽然道:“郑校尉,火攻要将黄巾首犯烧死,咱们兄弟的功劳可没那么大了。”
郑校尉一听惊愣了下,这事自己倒没有考虑到。
马校尉说得对,活的贼犯可比死的值钱多了,好险,真烧死了,到手的富贵可也就如同煮熟的鸭子般飞走了。
郑校尉眉头一皱,对马校尉语道:“那,你看如何是好?”
马校尉想想道:“咱们别用火攻,只是用烟好了,将他们熏出来!”
郑校尉大笑道:“马校尉,此计甚妙,咱们就这么弄他们!”一旁南校尉也连连点头:“嗯,还是马校尉主意多!”
萧南没等到第三拨攻进来的官兵。
透过南窗,萧南看见官兵的动静,他们要火攻!
萧南一时也失去了主张,不知道接下来如何是好。
正此时,一个女孩子的声音轻轻飘了过来,那声音幽幽道:“萧哥哥,你为什么要救我?为了我你与官兵作对?”
说话的是红爱。
与小女孩子也算是相处了约三个月,所以说起来也有几分熟悉了。但此番红爱的语调却显得十分的陌生,与平时里大不相同。
听了红爱的话,萧南一时竟然不知道如何回答。
萧南念头一掠而过:“真是为了这个小女孩而出手的么?”
但答案其实很明显——绝对不是!
以官军的行为举止,无一不明示这是一个地地道道的乱世,乱世的一个特征自然是草菅人命(当然乱世还有一个最大最明显的特征,那就是——强者为王)。
既然是草菅人命,当然自己的一条小命也没有可宝贵的,跟一只蝼蚁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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