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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卷 第19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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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必要提及的是上世纪末,克什米尔的摩扎公司偷渡到中国大陆的柘市,并以传销(注:直销和传销都是翻译自英文selling。 。在早期,中国大陆习惯称为“传销”,自1998年后一般称为直销,以符合当时的称呼习惯)的方式销售磁疗保健器械。

    那时候摩扎公司虽然没有取得任何官方的经营许可,但借助其本身独特的销售模式和中国大陆改革开放的热潮,迅速地从柘市发展并席卷了口内市场。发展速度之快,让摩扎公司的老板露茜・黛也感到吃惊。

    因为传销这一新型行业的出现,工商行政部门也没有给予太多的关注和管理。大批的地下传销公司如雨后春笋般的冒了出来,成千上万的人趋之若鹜。

    1990年11月14日,中国大陆第一家正式以传销申请注册的公司――中美合资广州雅芳有限公司成立,这标志着传销开始被纳入了中国大陆工商管理的正式范畴。

    同一时期,中国改革开放的前沿城市,各种外资的、民族的、合作的传销公司纷纷揭竿而起。在早期较为有名的是深圳世点电脑软件有限公司、北京斯汀摩生物技术有限公司、江苏雅婷日用化工有限公司、广州仙妮蕾德有限公司、、纽蔓氏之家等。而正规传销公司的影子杀手――老鼠会也闻风而至・・・・・・    到1993年,中国几乎所有的省会城市、沿海城市都有传销公司的身影在活动。传销和“非法传销”(老鼠会)在中国风起云涌,真可谓“山雨欲来风满楼”。随着非法传销引起的各种纠纷被媒体不断曝光,政府有关部门开始关注传销行业的发展动态。

    1994年8月11日,国家行政工商管理总局发出《关于制止多层次传销活动违法行为的通告》(233号文)。9月2日再次发出《关于查处多层次传销活动中违法行为的通知》(240号文)。非法传销的发展速度得到了遏制。但由于《通告》只是要求查处违法行为,并未说是禁止传销行业,加上地方政府的态度模糊,特别是地方保护思想作怪,这两个文件并未真正贯彻落实。

    传销和非法传销迅速地由东南和西北向内地市场挺进,由于这种“新型”销售模式在国内从未出现过,政府尚未来得及出台一套行之有效的管理法规;另外,中国处于市场经济发展初期,人们还没有成熟的致富心态。因此,非法传销公司的发展速度大大超过正规传销公司的发展速度,传销行业再度进入混乱。

    1995年3月28日,国内贸易部发文,宣布正式成立“多层次传销管理条例”立法工作机构,着手起草多层次传销管理办法。同年计不完全统计中国共有200多家传销公司和200万多传销员。因为非法传销公司的泛滥和非法传销所引起的一系列社会问题,1995年9月22日国务院办公厅最终发出了《关于停止发展多层次传销企业的通知》,禁止批准新的传销公司开业。

    随后不久,1995年10月17日,国家行政工商管理总局制定了《关于审查清理多层次传销企业的实施办法》,该《办法》规定了多层次传销企业必须具备的10个条件。《办法》表明了国家对非法传销坚决打击和取缔的态度,而并非是对传销行业的扼杀和禁止。1996年4月中国政府经过审查首次批准了41家传销企业可以开展多层次传销业务,其中有8家是在广东。

    1996年4月28日,国家工商局向41家多层次传销企业颁布了《准许多层次传销经营意见书》。

    这41家企业中的部分企业收编了大批其他企业的传销商,充分利用各种合法甚至非法的传销手段,业绩取得了飞一般的增长。中国的传销行业从表面上看好像到了一个发展的黄金时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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