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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0节:二十一章 任何时候都不能失掉信誉(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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算不算三个月之内?凭什么一定要等到三个月之后才算三个月之内?太没道理了!我已经等了两个半月了,已经够给你们面子了,不料bbr这样的大公司也这样对待作者,你们都以为作者是很好欺负的是不是呀!”

    按照风中百合的说法确实很有道理,是呀,凭什么三个月过了才算三个月之内呢?如果这样,当初为何不直接签三个月之后再付呢?很明显,这样签作者肯定不同意,因为四个月,五个月,半年,一年都可以算作三个月以后,遇到不讲信用的公司,余下的稿费就拿不到了。可可想,公司会不会存在忽悠作者的意思呢?如果公司与作者各退让一步,最佳结算时间应该是书出版之后一个半月,这样双方都不吃亏,但作者往往是弱势群体,公司硬要拖到合同约定时间的最后一天给付,作者也没有办法,因为公司没有违约。

    而事实上,合同约定三个月之内,但绝大多数作者真正领到稿费的时候几乎都超过了这个时间。除非你是名人。遇到这样的公司,作者除了忍似乎没有其他的法子了,个别极端的作者会在论坛上到处发帖子,一边发泄内心的不满,一边号召网友声讨这样不讲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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