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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二章,这才是高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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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了危险。

    在他的六米处,有一个很大的爆炸点,在沟边沿儿上,还有击碎了的几块石头,罗列的脸上,有破损的伤痕,估计,是一个聪明能干的家伙,先击碎了石头,造成众多的碎片,击伤了他。

    毛仲暗暗称赞,对手是一个强手,如果好好培养的话,是个好苗子,可惜,是个敌人。

    毛仲沒有说话,用手示意着,要他们俩迅速包扎,不要恋战了,两人点点头,心领神会的样子,让毛仲放了心,现在,他爬向一个尸体,迅速地剥掉了他的军服,沉重的防护服装,穿在他的身上,立刻,就有一种久违的熟悉,他的鼻子酸涩了。

    我是特种兵,我是现代人,我怀念我的战友啊!

    将自己的衣服套在尸体的身上,毛仲死死地揪住他的两条腿,往旁边拉了拉,然后突然甩出,甩的位置并不高,在沟沿上翻滚着,好象在进攻。

    毛仲的服装,不用说,已经暴露了,所以,他伪装到了尸体身上。

    这是一个伪装,一个花招,自然是要带响动的,当这一个动作刚出,毛仲就在旁边沟沿儿的五米处出现,稍一瞄准,就打出三枪,然后,再次翻滚下來。

    那三枪击中了两名敌人的要害,即使他不看也能知道,现在,三级的风,对百米内的射击并沒有多大的影响,他最远程的射击距离在两千七百三十一米,这是一个具有轰动和爆炸性的成绩,远比英国某小子的成绩为强,但是,他只能隐蔽这个。

    对面的敌人中间忽然爆发出了一阵阵的呐喊,好象是冲锋,微冲的弹雨,也一遍遍地泼洒來,将沟壑上打得尘土飞扬,毛仲看到那些飞溅的子弹时,忽然向着另一头沟壑飞速地奔跑起來。

    这是习惯,敌人要撤退了,这不是火力的掩护。

    毛仲的速度,奔出了二十几米,再一个强冲,翻过了两道障碍,來到刚才伏击敌人的地点,腰间的手榴弹暗暗拉开了绳环,听一听枪弹爆发的情景,粗略地判断了敌人的位置,就扬手抛出。

    毛仲一个疾进,在另外一个地方冒出头來,砰!砰!连着两枪,击毙了两名敌人,都从敌人的耳朵位置,将子弹钻进了他们的脑袋。

    肥壮的敌人身体,在子弹的作用下,因为神经的反应,蹦跳了多高。

    果然,敌人撤退了。

    在七八名士兵的掩护下,其余敌人拖着武器,疯狂地回跑,一面跑一面即时寻找遮蔽物,那是跳板行动,或者被特种兵称之为袋鼠行径,寻常的枪手,极难寻找其规律和射击点。

    毛仲再抛出一颗手榴弹,巨大的爆炸气浪,将三名敌人掩护者掀起了多高,另外五名敌人见势不妙,就地一滚,赶紧逃走。

    毛仲站到了沟沿儿上,他放心胆大了,朝着敌人点射,这种美国造的微冲枪。虽然下了很大的功夫,可是?依然有不低的事故率,并不能同同类型的俄国货相媲美,幸好毛仲熟悉它的性能。

    残余的敌人,五名士兵,被他的子弹再次击毙了两个,当敌人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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