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的死党要娶我的女友这种狗血惨剧发生时,要是我不记得,那也可以熟视无睹的离开,开始新的生活。
是啊,我不得不承认,我曾经最好的朋友就是我面前这个拿着杯子装疯卖傻的兄台。我看着他穿西装怪模怪样的样子,想起的是那些老得不能再老的旧日时光:
我和凌树从小便相识,不是因为缘妙不可言,而是因为天界的边陲小镇总是房租便宜或者能藏污纳垢一些被官方认证的坏蛋。而我和师父是坏蛋,他娘亲和他则是被他爸包下来的二奶。在比拼道德底线的年代,我和他读私塾时就开始过上了一日不见如隔三秋或者一旦见面就要打架三次以上才罢休的生活。
有时候他娘亲还会和我师父开玩笑说,哎,这两货配对配对成亲也是很好的事情。师父总是笑,但也不搭腔。
在他成年那日,一直跟着正室在天界中心居住的他爸破例来参加他的成年礼,不仅带了大量的礼物,还打包送来了觉得家里玩耍太无聊,青春可人的冯安安。
那日的天气好得就像明天是世界末日今天要挥洒完所有堆积的阳光,我光着脚丫踩在青石板的小路上,提着从湖边偷回来的三只螃蟹。想着今天晚上可以好好的打个牙祭,冷不丁的看到凌树在我家门口东张西望,我立刻把螃蟹放在身后,生怕被他见着夺人所爱,结果还没找到地界躲起来,就被他发现了。
“叫大嫂。”凌树明明看见我手中的螃蟹,表现得一点都不像个热爱食物的吃货,而是粉刺飞扬的把一个女孩儿拖到我的面前。
“大。。嫂?”那便是我第一次见冯安安,她穿着一件鹅黄色的小衫子,眉眼淡淡的看着一只裤腿挽着,另一只放下,简直就是一风流倜傥的农民的我。当我家门后的炊烟缓缓升起,当一只老猫笃定的踩过我的脚面,当我在暮霭里闻到冯安安身上的香味之后,我便相信,这世上总是有命中注定的事情。她不需要扶着老奶奶过马路或者喂一只流浪猫食物,我也会天雷勾动地火,胸中小鹿乱撞成泥的爱上她。
不过现在无趣的解释的话,那大概是月老强力的姻缘线的化学反应罢了。
当天我们只讲了两句话:“你好,我叫田一。”和“我是冯安安。”但她的手握住我手的时候,不知道是不小心还是故意在我手心划拉了一下,让我从额头到脖子都发麻。
凌树对于他父亲给他安排的亲事感到相当满意。在把冯安安送走的之后,连着三天拉着我畅想自己的人生。比如要盖一座几进几出的四合院、院前要不要有个水塘、会和冯安安生几个孩子、几男几女、养几只宠物、他算了算他能得分到的家产,又苦着脸说或许寻摸个人烟稀少的山谷盖个农场日出而作日入而息也不错。而作为他最好朋友的我,则只是沉默的陪着他喝酒,一边想着冯安安的脸、冯安安的胸、冯安安的屁股、冯安安走路的姿态。
我一直觉着,凌树爱的并不是冯安安,他爱的只是他崇拜的父亲指定他爱的人,如果他父亲要让他爱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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