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第六十五章 夏东强章 法

首页
关灯
护眼
字:
大
中
小
上一页 回目录 下一章 进书架
夏东强说完向外屋走去。

    就在这时,一名西装打扮的青年男子走了进来。

    “报告两位大哥,青龙帮集合完毕,应到42人,实到42人。用时9分05秒。请指示。”青年男子大声说道。

    哇靠,这黑社会难道要走正规军道路,夏东强吃惊了。

    当夏东强走到外屋的时候,门外42名青龙帮成员整齐列队站在那边。

    “稍息。”一名领队男子发口号道。

    “今天,我之所以召集大家来,是有件事要跟大家宣布一下。我,也就是夏东强将对本帮帮规进行修改。总的来讲就是十禁,十规,十法。

    十 禁

    不准拜二师;父子不准同一师; 师死不准再拜师;关山门不准重开; 徒不收不准师收;兄弟字派有高低, 本帮与本帮引进;师过方代师收徒; 在道不准诽谤道;香头低不准拔高;

    十 规

    不准欺师灭祖;不准藐视前人; 不准爬灰倒笼;不准奸盗邪淫; 不准江湖乱到;不准引法代跳; 不准扰乱帮规;不准以卑为尊; 不准开闸放水;不准欺软凌弱.

    十 法

    第一. 初次犯帮规者,轻则申斥;重则请家法处治.再犯时,用定香在臂上烧”犯规”两字,并加以斥革.. 第二. 初次忤离双亲者,轻则申斥,重则请家法处治.再犯时,用定香在胸前烧"不孝"两字,并加以斥革.第三. 初次不遵师训,妄言妄行者,轻则申斥,重则请家法处治.再犯时,用定香在臂上"顽民"两字,并加以斥革. 第四. 初次不敬长上者,轻则申斥,重则请家法处治.再犯时,用定香在臂上烧"不敬"两字.并加以斥革. 第五. 初次以长上资格侵占帮中老少所有财产物件者,轻则申斥,重则请家法处治.再犯时用定香在臂上烧"强夺"两字,并加以斥革。 第六. 初次殴打帮中老少者,轻则申斥,重则请家法处治.再犯时用定香在臂上烧"**"两字,并加以斥革。 第七. 初次犯国法所禁、犯不道德之事者,轻则申斥,重则请家法处治.再犯时用定香在臂上烧"莠民"两字,并加以斥革。 第八. 初次诽谤仙、佛、菩萨以及一切宗教者,轻则申斥,重则请家法处治.再犯时用定香在臂上烧"妄为"两字,并加以斥革。 第九. 初次不务正业,专事敲诈、逞凶斗殴、不受规劝者,轻则申斥,重则请家法处治.再犯时用定香在臂上烧"无义"两字,并加以斥革。 第十. 初次犯奸盗邪淫、伪造虚构、诬栽、殃及帮中老少者,轻则申斥,重则请家法处治.再犯时用定香在臂上烧"无耻"两字,并加以斥革。”

    这十禁,十规,十法是小时候养父教自己的,夏东强早已熟记于心,没想到今天竟然派上用场了。
上一页 回目录 下一章 存书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