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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千二百七十三章 潞王回京三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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杀伐之气,每个人手上都沾着血。

    看起来倒不像是草原的马匪,草原马匪他化成灰都能认得出来。

    大路很宽,但壮汉们拦在了这里,就没法往前走了。

    一个锦衣中年男子,迈着四方步走到了老翁面前,笑着问道:「敢请问老丈,从何而来,去往何处?不才自山东蓬莱而来,出自蓬莱黄氏,做那海带生意的。」

    「你不是做生意的。」老翁面露警惕,仔细打量了一番,越发感觉怪异的说道:「瞧着倒像是种田的。」

    老翁觉得能在这里见到皇帝,真的非常神奇。

    他是一步步确认贵人身份的,贵人这一身的锦衣,耕一辈子田都赚不出来,那是云锦,这东西有价无市,就这一身衣服,能把五里坨的田全部买下。

    把三千亩地穿在身上的农夫,就很奇怪,因为贵人手上的老茧,怎麽看都是种地的茧子。

    答案呼之欲出,除了圣明天子之外,他就没听说过有贵人,会亲自下地干活。

    而且,那些个贵人对乡下人什麽嘴脸,老翁走南闯北几十年,岂能不知,关键是,他在京营致仕,见过陛下本人,而且不止一次,只是时间长了,他有点不太肯定而已。

    这蓬莱黄氏贵公子,他真的认识。

    朱翊钧沉默了下说道:「老丈好眼力,我是打算问路,前往古北口去。」

    朱翊钧每次微服私访都能被人直接认出,这老丈也是一眼看穿他压根不是做生意的,而是种田的。

    「我自五里坨而来,送学子到古北口镇就学,贵人有何贵干?」老翁当然不会戳破皇帝的谎话,如实回答道。

    「我和舍弟正打算前往五里坨,是这条路的话,我们就继续往前走了。」朱翊钧转过头说道:「陈末,让人把路让开,不要耽误孩子们上学。

    「是。」陈末立刻搭腔,指挥着车队让开了道路。

    老翁怕村里人不知轻重,冲撞了圣驾,下了驴车,把鞭子交给了一起来的义勇团练,让他们送孩子过去,而老翁亲自接待贵人。

    驴车是排子车,是北方一种非常常见的农具。

    朱翊钧一直盯着驴车上的孩子看,他看的很仔细,孩子有男有女,小的只有四五岁,大的有十三四岁,都穿着袄,还穿着棉鞋,虽然在寒风之下,小脸有点红,但都瞪着大大的眼睛,好奇看着这队华丽的马车,热切的讨论着。

    有鞋穿,面色红润而非面带菜色,还有学上,这已经是朱翊钧在万历维新之前,想都不敢想的场面了。

    「老人家早年从军?」朱翊钧等驴车走过後,就注意到了老人家的步伐,疑惑地问道。

    「陛下,臣在京营做了七年的锐卒,振武团营第七步营第三局正兵队邱少正拜见陛下,臣是万历十三年退役的。」老翁见村里人都走了,赶紧见礼,直接点破了皇帝的伪装。

    显然,皇帝微服私访不想惊动太多人,但这既然知道了,就必须要行礼了,否则就是大逆之罪。

    朱翊鏐闻言大乐:「哈哈哈,哥,我就说装也没用,京营锐卒履任乡野,这可是万历九年就定好的规矩,你看看,被认出来了吧!」

    「潞王殿下千岁金安,臣也见过潞王殿下,不过那时候潞王殿下都在被陛下揍。」邱少正听闻,他也认出了潞王,在京营的时候,看潞王挨揍,可是为数不多的乐趣之一。

    「哈哈哈!」这次换朱翊钧长笑了。

    「潞王刚回来,就被咱又揍了一顿,他还想欺负咱老无力,嘿嘿。」朱翊钧对着邱少正说起了潞王还在挨揍这件事。

    潞王很皮实,小时候挨了揍,仍然满京营的跑,差点把炮给打响了,吓了参将、把总们一大跳。

    邱少正现年五十二岁,他三十七岁从京营退役,是因为负伤,左手用不上太大的力气,平日里干点活儿还没事儿,但上战场厮杀,万万不能,他在古北口镇任吏员,同样也是五里坨义勇团练的队正。

    朱翊钧和邱少正聊了起来,他很擅长和军兵打交道,没有什麽隔阂,从京营出来的军兵,其实也不怕皇帝,说话颇为随性。

    朱翊鏐在皇兄身後慢慢走着,听着二人的交谈,他终於知道为何朝中那些士大夫,为何不敢对皇兄大放厥词了,因为皇兄是真的皇帝,手脚已经伸到了乡野之间。

    京营、边营、海防营、水师这些直属朝廷的军兵退役转业到了地方後,就是皇帝的手和脚。

    臣权和皇权这个自古以来的矛盾,在万历二十八年,是皇权远大於臣权。

    「密云县曾经让我去县里做刑房书吏,我没去,多我一个不多,陛下,县里那些个老爷,总觉得自己是个人物,规矩大得很,我不爱跟他们唠叨,索性在古北口镇躲个清净。」邱少正回答了陛下的问题。

    陛下问他为何十几年还在镇上,而不是去县里当个班头、县尉,邱少正给了回答,他不喜欢那些规矩甚多的人情往来,他在村里、乡里就很好,至少没人敢开罪他。

    「这些狗为何脖子上都挂着一根木棍?」朱翊钧走着走着,就看到了怪事。

    邱少正笑着说道:「这都是捕猎的狗,平日里都要挂着木棍,它要追人就得把木棍吊在嘴里,就不能咬人了,他要咬人,稍微跑起来,就会被绊倒,根本不可能追得上人。」

    「村里孩子多,怕这些恶犬咬到孩子,所以这麽做,就是个土办法。」

    「这法子好!」朱翊钧看了半天,这的确是个好办法,可以有效地防止恶犬伤人,狗追人要叼着木棒,狗咬人跑动就会被绊倒,这就是劳动人民的智慧。

    他打算回去就跟顺天府丞范远山聊聊,给城中大小犬都安排上,如果不肯让狗带木棍,就是纵犬伤人、率兽食人,恶犬要被打死,主人也要被惩罚。

    通过和邱少正的交谈,村里有常田两千三百亩,还有备荒田八百亩,种的是番薯和土豆,养着牛四十二头,七十二头驴、二十一头螺子、八匹马。

    养马少是因为五里坨不适合养马,有限的草场,都养了其他的牲畜。

    除此之外,几乎家家户户都养猪、养鸡,比如邱少正养了一只大公鸡,十二只母鸡,每天能有四五个鸡蛋。

    朱翊钧问得很细致,营庄方方面面的事儿,他是看到什麽就问什麽。

    「村里最大的问题就是水肥不够,需要轮耕,春天种麦,夏天种豆,若是水肥能开了用,每家每户,都能多养三五个孩子了。」邱少正站在村头,村里在搭戏台,有人成婚要唱戏。

    「不许官吏大操大办婚嫁之事,邱里首觉得如何?」朱翊钧问起了一个顺天府推行已经半年有余的政令。

    邱少正非常肯定地说道:「好事,这村里才有了口余粮,城里这奢靡风气,就到了乡野之间,大操大办,聘礼、彩礼、嫁妆,一个比一个多,理正甲首去劝,留点余粮,总要过日子。」

    「可没人听,都觉得,其他人办,我不办,我就没面子。」

    「现在好了,这股风气终於停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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