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思阳不知道,过去的很长一段时间内,他之于素不相识的郑好来说,便是阳光的另一种说法。
郑好大概永远都不会忘了,那个全世界都灰暗阴沉的下午,她穿着范思哲那年新款的荷叶边小礼服,脚上瞪着同色的将近十公分的高跟鞋,娇小玲珑的身体却拖着一只巨大无比的行李箱,引注目的走灰暗欲雨的街道上。
其实她已经走了好长好长的一段路,细嫩的脚踝已经被磨破了皮,黑色的立带上有淡淡的血丝渗出来,这坑洼不平的路上,衣着精致的郑好却挂着苦行僧一样的表情,不回头的走坑坑洼洼的街道上。
纵使再昂贵的鞋子,也架不住这样长时间的负累,就一个拐角处,郑好一个不稳,脚一崴,便跌到地上,面对众的目光,她的眼中终于有了几丝光芒,她将崴了鞋子脱下来,细细的打量着……
这款鞋,包括她身上的晚礼服,郑暮雪也有一套一模一样的。
是的,那天是她们二十一岁的生日,郑暮雪难得的国内,辛朵将两个如花的女儿打扮的一模一样的推到众面前,听着不绝于耳的赞叹,心满意足的笑着。
郑好当然知道,大多数的赞美,是朝着郑暮雪的,她们虽然是双胞胎,出了容貌有一点相似外,其余的便都是天差地别,这不是一天两天的事情了。
对于这些事情,她早已习惯了,她不习惯的是,郑暮雪手中的那杯红酒,带着近乎于透明的光泽跟让微醺的香气,尽数的倒她的头上。
郑好咬咬唇,脸色苍白的将手中的鞋远远的扔出去,然后赤着脚站马路上,拨通了林君的电话。
“林君,之前租的房子是不是还没到期?”郑好赤着脚站马路牙子,身上的精致与脸上的狼狈形成鲜明的对比,引得众纷纷注目。
“是啊,还有几天呢,实习公司这边有宿舍,正想退呢,怎么了,今天不是回家过生日了么……”
电话那头的林君似乎正处闹事,山海的嘈杂透过电话的音波传到郑好的耳中,她站阴云遍布的街上,还是觉得冷清的想打冷战。
“钥匙还是地垫下边了?”郑好咬着唇,脸上有了几丝凉意,她用手一摸,还好不是她的泪,是天上滴落的雨滴。
她害怕自己哭出来,因为她知道,她此刻如果掉了一滴泪,怕是再也会坚持不住了,势必会这个陌生的街头嚎啕大哭起来,现她已经很引注目了,她可不想引起围观,被请到警局或者引来记者什么的。
“是啊,怎么了,到底发生什么事了,喂……喂!”
林君还没说完话,就被郑好挂了电话,不是她不想说,只是她现浑身湿透透,已经没有一丝力气再与好朋友寒暄了。
直到郑好光着脚丫,全身湿哒哒走上电梯,她才蹲大大的行李箱后面,无声的抽泣起来,当然这是一开始,抽泣很快变成了出声呜呜,出声呜呜也很快变成了嚎啕大哭。
所以下一个进电梯的,看到一个光着脚,浑身湿漉漉的女孩蹲地上,毫无形象的嚎啕大哭的时候,明显的吓的不清,所幸,他的心脏还足够的坚强,支撑着他走进电梯,然后硬着头皮,慢慢的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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