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一年的冬季,特别的冷,连东南亚那种好称四季如一季的地方,也稍稍感到了寒流的到来。
就是在这个季节,弥远带着他的同母弟弥航,搭乘飞机、换了火车、又倒汽车过后,竟还有牛车,一路经转几种跨越古今的交通工具,颠簸地到达距离西藏拉萨几百里的地方,参佛祈福。
大雪压山的寒冷,挡不住离天最近的地方,那一片皎皎的圣洁。
弥远仰天望去,苍鹰打着转地飞过,悲鸣之声,怆然而起,无终而落。
弥远不似凡间男子的俊美脸旁,有着一丝淡淡的嘲笑,如那一声鹰啼,瞬起瞬落。
避开人群的喧哗,趟过厚厚的积雪,到达目的地时,已是落日西垂。
视线里,是很小很破旧的一座庙,除了当地人,鲜为外人知。四、五个喇嘛,披着红黄交错的僧袍,同坐在正殿里,为来客诵经。
一同跟随而来的老三,怒目了,“哥,是不是老五的情报有问题,这地方……这地方会有高僧?”
老五在他们几个人里,专门负责情报。智商高达二百的脑子里,转速比那些喇嘛拿着的转经筒快得多。号称能进入世界上,任何一处数据库。
难道钻来钻去的结果,竟是把他们几个送到了真正的耗子洞?这是个连地图上,都没有来得及标识的小庙,真的有活菩萨?
“或许有吧,总要试试。”
弥远把趴在他背上,已经睡熟的弟弟弥航,轻声叫醒,“幺儿,到地方了,醒一醒。”
到了这处山坡下面,连牛车也上不来了。
弥航的腿是先天性的毛病,胎里带来的。后天调养的又不好,在孤儿院时,还跳过楼,可谓雪上加霜。温热如东南亚的气候,勉强能走上几步,寒冷如这里,别说是走路了,腿都伸不直。
从山脚下,一直到山顶,在厚厚积雪里,爬了四个多小时的山路,都是弥远一步一步地把他背上来的暧昧高手(花生是米)全文阅读。
弥航本身的体重是没有多少,但为了抵挡住雪山严寒的侵袭,经过重重武装,他身体的重量已经是原来的两倍要多了。
老三提过,要与弥远换着来,却被弥远拒绝了——他的弟弟,他自己背得动。连出生入死的兄弟老三都不用,更别说身后跟着的两个保镖了。
弥远对弟弟弥航有着发自内心的宠爱,那是他这一世,仅连的血脉,与这一世最深的牵绊,但凡是他弟弟的事他都要亲力亲为,绝不叫别人插手的。
何况他弟弟还在童年与少年时期,经历过那样的事情,更叫他想一想,就心疼不已。
“哥,”弥航的声音软软的,带着一点糯米的味道,特别是叫弥远的时候,更像含着一块糖,“哥,你要陪我一起进去吗?”
这一路而来,弥远都是亲自背着他的,却在庙门口的时候,把他交给了身旁的三哥。
弥远伸手摸了摸他的头,“哥不进去了,哥怕佛祖见到哥,会不开心,让你三哥陪你进去,见到活佛要有礼貌。”
他一身杀孽,双手沾满鲜血,还是不要佛前献丑了。免得影响了为弟弟的祈福。
这一次手术,对于他弟弟的腿,十分重要。他们之前准备一年多了,最近,才把神经外科那个老不死的布德医生揪出来,手术团的十几名全世界最顶尖的外科医生,才算凑齐。
弥远相信有的时候精神力量,比外在力量更主要。谋事在人,成事在天。神佛这东西,听着虚无,但谁知道会不会真有呢。
“哥,你是不是开玩笑?”
还未等小弥航说什么,老三愣住了,难道哥身上沾着一身血,他就没有血腥味吗?他也是刀头舔血活下来的啊。
“不一样,”弥远没心情解释,只拍了拍老三的肩膀,“废话别说了,你抱着么儿进去。”
弥远的话,对于他们哥几个来说,就是命令。他们从小听到大的,习惯成自然,从来不懂得反驳——弥远说一不二。
其实论年龄,弥远根本够不上‘哥’这个称谓。他是他们结拜的六位兄弟中,算不得最年轻,却也不是最长的。
但他们兄弟几个,却无论年龄,都称弥远为‘哥’,这是一种威信的积累吧。
毕竟这么多年来,他们能活下来,弥远功不可没。从小,与他们一起受训的那些杀手,基本都要死绝了。只有他们死里逃生,还活得活蹦乱跳,继续祸害人间。
弥航还想说些什么,他自从被他哥从孤儿院里抱着救出来,就一直没有离开过他哥的身边,粘弥远粘得厉害。如今见着弥远不陪他进去,委屈得直扁嘴。
弥远狠下心地扭过头去,冲着老三摆摆手。
老三立刻领会,双臂一打横,把弥航公主抱,大步进了正堂里面。
弥远透过那层灯油和香火缭绕出的雾,目送着他们的背影消失在拐角,转身走到庙门口的红柱子处,靠了过去。
他有些潦草颓废的目光,胡乱地扫过正对着小庙的那座耸入云端的雪山,散碎的长长刘海,从被他松开的帽子里,顽皮地钻了出来,却又顺垂地划过他的眉眼,贴服在那里,被午日阳光勾勒出破碎的剪影。
站在弥远一左一右,两处警戒位的保镖,不时会扫过来一眼。
美丽的事物,总是会情不自禁吸引人的目光,如罂粟有毒,千百年来,仍是有人去栽种战气凌霄。
大自然界中,各物种之中,越是长得漂亮的,越是最有毒的。色彩鲜艳的毒蘑菇以及鳞皮华美的毒蛇,剧毒之下,却有着让人忍不住连声感叹不已的华美惊艳。
他们的主子弥远,与以上物种亦同。
每一个见过弥远的人,都会毫不保留地表现出对这个人的露骨惊艳。
他那张仿佛是上帝之手,用最好心情亲自创造出来的绝世俊脸,无论在哪个角落里,都能吸引千百道目光。
天生做明星的料,偏偏成了杀手,然后黑道头目,眼看着就要更胜一步,夺了他异母兄长的帮会老大的位置了——目前看,只是时间问题。
那么俊美的脸上,却总是挂着冰冷的笑。有眼睛的人,都能看出,弥远脸上的表情是笑的,但有眼睛的人,也都能看出,那笑实在瘆人。
弥远的笑,好像只是为了省去其它令他觉得麻烦的表情,与笑的本身意义,并无关联。因为,他杀人的时候,也笑得很灿烂。
弥远长了一双极好看的眼睛。微微眨动,流水桃花。三月春光明媚,不及他眼神一个婉转流波。
这么多年,打他主意的人多得是。结果都是一样的,大抵都死在了他的手上。
那两个保镖也是听说——手下人都喜欢八卦自己的主子,一种当成神衹一样的关注——他们主子目前还是处男。
反正,不管别人信不信,他们两个是信了。
跟在弥远身边,也有两年多了。贴身保镖的那种,就没见过他们主子找人,他们主子的床,目前除了亲弟弟弥航住过,再没有第二个人沾过。
即使如此,即使看了两年多,两位保镖还是有空没空地喜欢偷瞟他们主子一眼——太美了,美不胜收,美到**蚀骨。
他们甚至在想,这一生谁tmd能走那种狗屎运,被他主子青眼看中,不说别的,只单单面对那张脸,就死而无憾了。
弥远自然没有注意两个保镖,时不时扫向他的目光。他微闭上眼睛,头仰在后面的柱子上。
这一年多来,他已经忍到极限了,绝不能再忍了。
他想过了,等着他弟弟的手术做完,他一定要从那趾高气扬的混蛋手里,夺权过来,顺便把他送进国内最好的精神病院,让这早该死的混蛋,去陪他们那个只提供精子的操蛋爹。
弥远对自己的一生,没有什么特别的规划。几乎是一步一步,被推到如今的人生高度的。
他是私生子,母亲生了他不久,被他那个操蛋爹按排到了东南亚某小国的乡下,然后,完全忘记有这么一个儿子和这么一个女人的存在了。
有人说他是个得老天厚爱的人。他有着完美的外貌,有着聪明的头脑,还有传说中才有的天生神力。就是这天生神力,害了他。
他七岁的时候,用这天生神力,杀过一头狼。不知道东南亚小国的乡下里,这种小地方,怎么会有狼。
他白天和同伴出去采野菜,傍晚回来时,在路上遇到的。三个不足十岁的孩子,另两个都吓尿了。只有他冲了上去。那狼没咬死他,却被他咬死了,活生生地撕开,掰下了两颗狼牙。
现在若问问他,当时害怕吗?那应该是害怕的吧。只是当时,他实在没有多余的想法害怕。
他一身血地回家时,正好碰到他那个六、七年都没有出现过的操蛋爹——原谅弥远吧,他这一辈子都这么称呼自己的爹修仙狂徒全文阅读。
他那个操蛋爹,刚好提着裤子,从他母亲身上下来。他看到他母亲一脸泪痕,仗着刚刚咬死狼的猛劲,一头撞了过去。
他那个操蛋爹,将近三百斤的块头,生生被他撞倒在地。勉强爬起来时,看他的目光,就有所不同了。
他也是在这一刻,被他那个操蛋爹,打上主意的。
他那个操蛋爹,正室老婆是那个小国的名门贵族,三十好几,才给他爹生了一个儿子。当然,那时他爹在外面的野花,生的儿子,已经不小于一沓了。
他爹是只管生不管养的,那一堆里,没有几个记得住的。也没有哪个女人敢带着孩子,管他爹来要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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