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们成绩好,却不都是死读书,课外活动都很积极。文艺委员刘思嘉是个身高近一米八的长发御姐,做事雷厉风行,精通钢琴和小提琴。为了给班级联欢会增加气氛,她还特地从家里搬来一台电子琴架在讲台上,站在后面负责给全场配乐,酷酷的很有dj范儿。
几个固定节目过后,班委又组织同学们做了几个小游戏,接下来就到了最传统最老套但也同时最具有全班调动性的击鼓传花环节。
为了增加戏剧效果,刘思嘉被人煞有介事地用布带蒙上了眼睛,然后开始弹奏旋律简单却极富有节奏性的欢乐小音节。下面的同学在音乐中传递一只毛绒老鼠,音乐停止,毛绒老鼠传到谁那里,谁就要表演一个节目。
游戏一开始,负责组织的几个班委里的女生就开始蠢蠢欲动,互相以眼色示意,鬼鬼祟祟的目光直往小不点身上瞄。叶起南毫无所觉,跟着大家一起传老鼠,一边还纳闷怎么现在人们都喜欢毛绒老鼠。音乐长时间未停,老鼠从手里过了三次,叶起南渐渐放松警惕,不料,当袁唯第四次将老鼠塞给他的时候,音乐戛然而止!
叶起南:“……”
不是这么巧吧……
当然不是这么巧,你没看到有多少双眼睛眼巴巴惦记着你呢。
几个女生见小阴谋得逞,兴奋地拍手,袁唯轻轻敲了下还没反应过劲,仍在发呆的小孩,笑道:“怎么,昨天放学前不是说过要每人回家都准备个小节目备用么?没准备?上去唱首歌也行啊。”
叶起南以前从来没有在这种聚会活动上做过焦点,也很习以为常地忽略了准备节目这种事。本来他有点措手不及,在众目睽睽之下不知何去何从,不过袁唯最后一句话倒是提醒了他。他觉得今天挺开心,不想扫大家的兴,也不再扭捏,就走到前面,和刘思嘉说自己要唱首歌。
“请问,你会弹十年吗?”叶起南仰着脑袋问站在讲台上的高高御姐。
“你要唱十年?”御姐挑挑眉,修长十指在黑白琴键上跳动,一串旋律缓缓流出,“来吧,我来给你伴奏。”
十年这首歌在六七年前可谓是风靡得家喻户晓,大街上音像制品商店里十家有八家都在放,更是受年轻人欢迎。虽然还是陈奕迅的经典老歌,但如今难免有些过时。一个十一二岁的小屁孩居然要唱这首歌,班级里的同学们都挺意外,不过每次击鼓传花即兴表演节目,大多数人都会选择唱歌,除了今天唱歌的是个小不点,也没觉得有什么太吸引人的。
叶起南站在教室中央,低头平复紧张情绪,并在脑子里回忆了几遍歌词,确认不会记错。他前世太喜欢陈奕迅了,他的每首歌几乎都倒背如流,尤其是粤语版的,所以他粤语歌才会唱得那么好。前奏响起,教室里安静下来,叶起南还没有变声,雌雄莫变的嗓音,轻轻随着伴奏唱了头两句,立刻引发不小的骚动!
艾玛!这小孩唱的居然是粤语版的!明年今日!
这下众人惊了,玩手机的,看小说的,只顾着吃的,都纷纷抬起头!这年头在北京城里唱一口地道的英语歌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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