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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百五十八章 好惨一乐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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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璜、玉环、玉佩、铜镜,也映入了眼帘。

    这些玉制品,形制较小,并且纹饰也很粗糙简单,比新石器时期的玉器也没有强多少。

    应该不是属于墓主人的陪葬品,而是这位殉人身上的佩戴之物。

    只是他尸体乃至骨骼都腐坏了,所以这些佩戴品就散落四周了。

    站起身子,陈翰打量了一下这个殉人的位置,大概就猜出了这个殉人的身份。

    “这个殉人,生前应该是敲击编乐的乐伎,赵胡想要带着他,到地下继续给他演奏音乐。”

    现代人,有的时候在一些名人去世的时候,会开一些善意的玩笑。

    比如“上帝喜欢打篮球,所以将科比招去了。”

    “上帝说要有物理,于是牛顿爵士去了天堂。”

    这些话,对于现代人来说,是一句玩笑话。

    但是对古代人来说,却是真实的情况。

    在还有殉葬制度存在的年代,不管是西方还是东方,被殉葬的人,基本上都是有一技之长的。

    或者说,是墓主人需要他们。

    乐伎、武士、车夫、庖厨……

    都是因为去世的贵族死后需要这些人继续服务,所以才将他们一起“带”走了。

    至于为什么陈翰觉得这个殉人是一位乐伎。

    看看他的位置就知道了。

    他的尸体所在的位置,正在编钟和编磬的正前方。

    众所周知,这种编乐,演奏的时候是需要乐师站在乐器生前,用一根“棒槌”有节奏的敲击,才能奏出音乐的。

    再结合这东耳室里的随葬品,基本上都是宴乐用具,要嘛是宴会上奏乐的乐器,要嘛就是宴会使用的酒器、盛器。

    显然,殉葬在此的殉人,只能是一位负责弹奏乐器的乐伎了。

    在现代,歌手、音乐家是一种很高端的职业。

    但是在古代,歌伎和乐伎,地位也就比奴隶稍微高了点,只能算是仆从而已。

    被殉葬啥的,十分常见。

    “这个殉人的待遇,比外面那三位还要惨一些啊,居然连一具棺木都没给。”

    百盟书

    摸着下巴,陈翰有些奇怪。

    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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