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是热死鬼了。”
“你是故意的!”
“小白,消消气嘛,来,吃西瓜、吃西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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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乐对上一世最后的印象,就是阎王大叔的大蒲扇,以及他笑起来时被西瓜汁染红的后槽牙。
没想到阎王大叔的大蒲扇那么厉害,一扇子就把他扇到了异世大陆。
穿越时空隧道时常乐昏了过去,再醒过来的时候已经换了一副身体。
这里到底是哪里,常乐并不清楚。这个小木头房子中只有他一个人,从醒来就是。
清醒之后,常乐把屋子搜了个底朝天,最后就在桌子上找到一些水果馅饼,想必是前主人留下的口粮。常乐饿了就吃一张,这才挨过了最初惊慌失措的几天。
常乐因为害怕而哭过,因为想家而哭过,因为寂寞而哭过,也想过,这种舍己救人把自己搭上的行为是不是太傻了。
常乐想了好几天,最终还是觉得,他并不后悔救了那个落水的小孩。或许,换成任何人,在那种情况下都做不到见死不救。
既然暂时回不去,就要好好活下去。常乐给自己打足了气,就开始想活下去的办法。
最初的时候,常乐很有心计地躲在屋子里观察了几天,发现每天早上,村民们都会背着空空的筐子,沿着小河进入北面的森林,傍晚回来的时候筐子里就会装满猎物以及水果。
后来,当馅饼全部吃完了,家里再也没有任何果腹的东西之后,常乐终于鼓起勇气,走出小屋,进入了树林。
一个月来常乐出去都尽量避着人,他怕被别人看出端倪,毕竟无论在哪个世界,借尸还魂,都是逆天的行为,搞不好是要被当做妖怪烧死的。
常乐现在居住的房子四面八方都是空地,往西南走一大截才是村子。这个小木屋就像是从村子里孤立出来的,可怜兮兮的。
为什么说要叫“木屋”呢?
因为,这里无论什么都是木头做的――木头的院门,木头的栅栏,木头的房子,木头的家具,总之,一切都是木头的。这种木头即使放干了做成房子、家具也还是淡淡的青色,就像还裹着树皮长在森林里,散发着自然的草木香气。这让常乐大为惊奇。
不知是不是这里的环境真就得天独厚,常乐住了一个月了,屋里连个蚊子渣都没见过,更别提其他毒虫猛兽了。
“咕噜噜……”不和谐的声音在空旷的院子中格外清晰。
每当这个时候,常乐就极度怀念还在地球的日子,尤其想念常爸爸做的一手好菜。在常乐家里,常妈妈是说一不二的女王,常爸爸呢,绝对的忠犬,伺候女王伺候得心甘情愿。
常乐是独生子,据说常妈妈怀着他的时候,各种迹象都表明会是一个女孩儿,于是乎,盼女儿盼得两眼冒青光的常爸爸,隔三差五就去母婴用品店买回来一大堆女孩儿的衣服玩具,甚至把常乐到五六岁穿的用的几乎都买齐了。
没想到,生下来是个带把儿的,常爸爸呆了,常妈妈乐了。
最终,还是常妈妈发话了:老公,不要失望嘛,你看,咱儿子长得粉粉嫩嫩的跟女孩儿也差不多嘛,东西买了也不能浪费,就当女孩养吧!
就这样,常乐从出生那一刻起就被当个女孩宠着,从小爱学习爱劳动人缘好,从来不会和那些皮小子们一起打架玩泥巴。以至于长到二十岁,还是一副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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