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努力废除与列强签订的条约、为国家争取生存空间,但积攒了多少民心士气,方怀心里也没有一个底。终不能将一项善政变成弊政吧。
除了义务兵役制的问题,厘税地统一和废除八旗供养制度也是十分棘手的事情。经常被前者触动的是以洋务派为首的地方各督抚地利益,后者则是得罪了所有的王公贵族。得罪了这两派就等于是和整个朝廷的势力作对,他虽然是皇帝,但皇帝不过是一个统治集团地代表,如果丧失了支持他地统治集团,那么下台是必然地事情。想想京城的禁卫军几乎都由满族将领控制,地方地军政大权也都掌握在各省督抚手中,这就让方怀不能不慎之又慎。
各省厘金制度不统一,收税的关卡林立严重妨碍了商业的发展,而且其中贪渎挪用者极多,往往收交各省财政的不到总数的三成,而就是这三成还要被各省督抚分调一杯羹,上交中央的可想而知,要想改变这种状况只有实行现代的财政制度,由中央统一征收厘税。
本来方怀是打算用手自己影响的康有为、刘光第等年轻官员渐渐取代那些地方官员,通过他们把自己的意志贯彻到地方。不过除了郑观应、刘光第等少数几个人,其他人比起洋务派那些在宦海浮沉了几十年的官员来说,都还稍显稚嫩。这并不是他们能力不够,中国的事情除了能力有时候还要靠经验和关系。拥有这些他们还需要一个过程,不过现在看
似乎等不及了。
而八旗制度是另一项极难革除的弊政。八旗制度有所谓“十定”,弊端最严重的是其中“四定”。
第一,定身份。旗人当时不叫满族。旗人,就是在旗的,不在旗的叫民人。这个身份是终身的,你在旗终身在旗,世世代代在旗旗、民不通婚,包括满与汉、回人、苗民等等不能通婚,很多少数民族,不光是汉族。这样的隔离政策极大地妨碍了民族的融合。
第二,定钱粮。旗人由国家供养,俗话叫“铁杆庄稼,旱涝保收”,铁饭碗。现在光住在北京的旗人就超过一百万,全国就更多,数目如此庞大的人口不事生产,要吃掉国家多少财政收入。
第三,定营生。旗人不准做工,不准务农,不准经商,当兵是唯一出路。这使得中下层旗人生活实际上非常贫困,但旗人的身份是世世代代的,他们想拜托也没有办法。
第四,定司法。旗人犯了法,地方官不能审理,单有一个审理的程序。旗、民犯了同样罪,同罪不同刑。《大清律例》规定:旗人犯了徒刑,一年折合枷号五天,就是判一年刑,要是民人判一年刑的话,旗人就关五天就行了。这就造成了旗贵的骄奢淫逸。
八旗的问题在康熙年就出现了,雍正时就很严重了,不仅造成了国库空虚。而且当时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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