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抓了抓脖子,表示没有感到烫。沐姝拿过杯子摸了摸,又奇怪的打量着我。我玩着指甲,思索该怎样向她委婉的表达我的怒气,而不让她大发雷霆。
我刚准备抠指甲,接着发现我的指甲中嵌着粉色带着血丝的东西。我压下惊慌,独自退了出来,便奔向屋子。回房照镜子才发现脖子上有几条抓痕,正和我的指甲吻合。
我惊讶的关不上嘴巴,方才我没有使多大的力气。我怎么会没有任何感觉的挠下自己几块肉呢。
坐在床上盘腿沉思,突然灵光一闪,我想起几日前值日同我说的话。他说孟媚兰大限已到,算了算他说的日子,今日正好是第十一日。也就是说,孟媚兰昨天就该死了。可是现在我还好端端的坐在这里,我摸了摸胸口。果然,该跳的地方虽然在跳,但是已经冰冷一片。说好听点,我现在是附在一具尸体上,难听些,我就是一个行尸走肉。孟媚兰是死了,可是我在她身体里困着出不去,所以仍旧可以自由行动。
现在我是脱发死肉,我可不想等到过几天身上腐烂,我一定要找个法子死了,这样才能从这个身体中出去。死的方法虽然有很多种,但只有出去才行得通,一旦我的元神在魔宫中出窍,估计连房门都踏不出一步。
我摇头惋惜,真是天妒红颜,活的好好的干嘛要逼人家去死。
经过我不懈的努力,撒娇卖乖耍赖**个个都用上了,终于说服了沐姝夜烬放我出来买日用品。
我哼着歌,大步向前走,一副奸计得逞的神态,只可惜后边跟着双美貌鸳鸯。夜烬说我一个凡人不安全,便要跟着我出来。沐姝听了,柳眉一挑,淡淡的说:“好久没去人间了,我也去逛逛。”
故而,当我们三人的步子踩在凡土上时,引起了凡人的瞩目和一大片的议论声。
我原是想依从水镜里的情节:正在街上左顾右盼时,被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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