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会超过十三岁。接着那些人就会让我们看着这些曾经的伙伴,在里面为了媾合,打架红眼。
许多年以后,我才知道。我们这些人是新去的,而那些姐姐哥哥是淘汰的,所以他们被用来教导我们,只有残忍杀戮才可以活下去。我当时似乎是七岁吧,你可以想象吗?当时所有的小孩都哭了,但是没有人会哄我们。又死了几个小孩子,所有的人都不敢哭了,包括最脆弱的女孩子。
被吓得晕倒的人,直接被蒸成了肉包子,拿到外面卖。
接着就是残酷的训练,就是我也是死人堆里爬出来的,杀人对我来说是家常便饭。有的时候,牢里不给饭,一饿就是几天,对于小孩子,尤其是活在血腥中的小孩子,根本就没有道德感可言,训练我们的人把我们弄成野兽,我们就是野兽。
许多女孩子长大以后,就成为了玩偶一样的存在,却是一种习惯支撑着她们。我也去看过他们很多次,但是我也只是一个冷血的杀手而已,直到我赚的钱可以为自己赎身的时候,却是出了一件事情。我就被拉扯进了一件关于长生不死药的事件之中。
我绝对是一个打酱油的,不小心踩入了进去,结果就无法自拔了。跟着一伙人,去干了一样我最不懂的行业,盗墓。只是在这个世界,我发现很多人都挖过别人的墓。盗墓盗得自己差点连命都没有了,但是依旧毫无所获。又得到了消息,说是那个东西,在一个城市。
我就又因为胁迫,慌慌忙忙的赶了过去,到了那个地方。我以为自己可以控制住事情的节奏,在被那个城市的一位朋友抛弃后,我就成为了一个可怜巴巴的人。然后又得到了出狱的机会,并且得到了那个不死药,交给了那个老人后,我就自由了。
为了完成自己的承诺,我成为了哪个城市最恐怖的人物。七战七出,就好像是吃闲饭一样,间谍戏,英勇流们还有权术我一个个的施展。就好像曾经上海滩的许文强和丁力一样,我和我的朋友成为了那个城市的霸主。但是我退出了,在一次行动中,我被打中了几枪,接着‘不治身亡’。
等到我到了另一座城市,又遇到了别的女孩,我也开始了另一番旅途。但是却不小心遇到了不该遇到的东西,揭开了我是一头狼妖的记忆。还让我穿梭时空来到了这里。成为了一个大元帅的儿子,但是是一个过了气的大元帅。所以我什么东西都没有用到,参军、打架、修炼。这就是我的生活。
说完了这么一大段话,刀锋看着美杜莎,眼睛里也有着一种别样的泪花。美杜莎则是目瞪口呆的看着刀锋,刀锋的经历未必有多精彩,但是却是那样的真实。对于美杜莎这种已经遗忘了时间,遗忘了曾经的人来说,无疑是触动较大的。
“还有两个女人在异域时空等着我,还有好多女人在这个地方等着我,我的感情很混乱。做事情的办法也有些混账。相比起来,我比不上你的伟大。”刀锋看着美杜莎,眼睛里的表情,代表了他此刻的诚恳。美杜莎的眼睛也有些湿润,不过下一刻,美杜莎的话,让这煽情的画面,分崩离析。